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州民政局 > 正文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4 17:22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各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州优抚工作,承担文山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和计划,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  

(五)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文山州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六)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文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七)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方面。截至10月底,全州共有城乡低保35.02万人(其中:农村低保32.6万人),农村低保总数占农业人口总数为10.07%。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领取城乡低保19.16万人,建档立卡户中领取城乡低保人数占建档立卡总人数29.89%,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人数占农村低保总人数58.72%建档立卡户中共有兜底保障对象2.77万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对象2.5万人,特困供养兜底对象2654人),兜底保障对象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3.54%。  

全州共有特困供养人员8946人,分散供养8134人,集中供养812人,集中供养率9.07%;全州共有884人入住敬老院(建档立卡户224人);全州特困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人数2572人,集中供养人数334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集中供养率为13%

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全州共临时救助20101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1443.9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6286人次,支出480.11万元。

2.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面。全州通过购买服务到位上岗的社会救助助理员和协理员1306人(县级79人、乡镇级201人、村级1026人),工资支出729.9万元。  

3. 2019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方面。2019年,文山州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项目建设任务为:新建农村敬老院1个,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27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2个,提质改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0个。要求各县(市)于201912月底前完成提质改造(消防安全改造)建设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新建的1个农村敬老院(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敬老院)已完成地迁梁建设施工。消防安全改造27个农村敬老院,已完工并投入使用9个,已完工正在筹备投入使用9个,正在实施改造8个,正在细化消防改造方案1个(广南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个,其中文山市社会福利院正在实施改造,麻栗坡县中心福利院目前提升改造建设工程已竣工,但还未投入使用。提质改造2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7个项目已完成提质改造并投入使用,8个项目正在实施改造,4个项目完成改造前期工作,剩余1个项目还未开始改造(砚山县盘龙乡三合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由于是新建项目,目前还在装修,故未进行提质改造)。  

4.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1069人次,发放补助金363万元;依法办理国内收养登记85件;保障2576个儿童享受孤儿生活补助,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847.645万元;依法办理婚姻登记59767对;共安排因战伤残人员安装假肢193200条,假肢维修40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24人次;建成儿童之家452个,共实名录入乡镇级儿童福利服务督导员212人,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儿童之家管理员)972人,有农村留守儿童85206人,并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建立一人一档。  

5.基层社会治理方面  

1)易地扶贫搬迁点基层政权建设。文山州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搬迁任务是建立14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截至10月底,已建好的易地搬迁安置点141个,整体搬迁的137个,已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31个,已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31个。未建立基层自治组织的8个(其中:4个安置点已建设完成未完全入住,2个安置点未建成,2个安置点建设完成因住户入住后外出务工人员多未能完成选举)。  

2)落实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情况。截至20191111日,共审查出有问题的在职村(社区)干部1255名,需要清理898名,已清理898名,清理率为100%,已经补齐892名,补齐率为99.33%。  

3)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州级社会组织党建。截至10月底,全州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306个(其中:州级272家);全州社会组织党组织287个(其中:州级96个)。  

6.福利彩票销售和慈善捐赠方面。1-10月,全州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2845.2万元,筹集公益金约11490万元,共接收慈善捐赠物资折合1900余万元。  

在全国、全省具有特色亮点的工作  

扎实开展殡葬改革,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州级按照每建设一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40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各县通过财政出资、企业垫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全力推进殡仪馆和公墓建设。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1.99亿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突破。一是殡仪馆建设进展迅速。新建了富宁县、砚山县、麻栗坡县3个殡仪馆,正在改造的西畴县殡仪馆和新建的文山市殡仪馆进展顺利,预计明年6月底前可投入使用。二是经营性公墓建设步伐加快。全州累计建成经营性公墓7个(麻栗坡县正在开展选址规划),投入使用6个。三是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零突破”。2017年以来,全州共建成并投入使用乡镇级公益性公墓64个,在建和选址38个,其中丘北、砚山、麻栗坡、富宁县已实现乡镇级公墓全覆盖。四是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大幅增长。各县(市)不断创新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特别是麻栗坡县采取“三个一点”的资金筹集模式(即:政府帮扶一点、村社筹集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行“群众自筹自建自管”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模式,对推动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取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17年以来,全州累计新建并投入使用村级公墓2140个、在建855个。  

2、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努力提高群众自觉参与度。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对象和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500元。  

3、深入开展综合治理,破解殡葬领域瓶颈难题。一是科学合理划定火化区。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文山州火化区调整方案》,火化区调整后,到2020年文山州有6个县(市)人口全覆盖,到2021年文山州8县(市)人口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各县(市)先后清理整治清山白化35处;三是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清理和土葬用品市场整治行动。共清除活人墓870、大墓124冢、豪华墓4,清理整治土葬用品市场734户,清理排查违规生产和销售殡葬产品(棺木、墓碑)216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2019年以来,各县(市)累计出动联合执法力量1800余人次,联合处置殡葬改革执法案件20起,充分彰显了各级党委政府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决心和态度。  

截至10月底,全州共火化遗体10628具,入公墓安葬9393个,火化率和入公墓率两项刚性指标分别达到100%88.92%共兑现殡葬惠民补助金26522063.3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民政所属事业单位“十定”方案的通知》(文编办【201669号)要求,2016年新增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新增文山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3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22万元,占总收入的92.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9.62万元,占总收入的7.45%2019年度总收入1,738.84万元,比上年的2,536.65万元减少79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人员数比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另外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未安排,在项目支出上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54万元,占总支出的35.77%;项目支出1,212.97万元,占总支出的64.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为1,888.52万元,比上年的2,953.51万元减少1,738.8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人员数比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另外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未安排,在项目支出上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54万元。与上年904.15万元相比减少286.61万元,减少25.28%。减少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人员数比2018年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2.97万元。与上年1996.41万元相比减少783.44万元,减少39.24%。减少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未安排,在项目支出上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与上年2142.43万元相比减少1015.02万元,减少47.38%。减少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单基本工资585.57万元一项比上年905.99减少340.42万元;二是其他项目上2019年支出541.84万元,2018年支出1236.44万元,减少694.6万元,主要是因州级财政困难未预算安排相应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一是州人大补助单位公用经费用于差旅费;二是财政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用于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补助及开展相关工作费用等;三是财政预算对驻文山武警官兵慰问费用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  

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方面,属财政年初预算拨付资金,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次补助、公用经费、工会福利、目标绩效考核奖等;二是用于区划地名普查、界线联检等工作;三是对边境县开展假肢安装及因战伤残人员补助等费用;四是单位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障等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生育险等支出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7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28.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单位原车辆报废,为正常开展民政相关工作,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及州财政局,用单位公用经费购置车辆一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万元,下降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3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州民政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州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近几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8万元,占86.01%;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占1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万元,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原因是因民政车辆于201812月、20191月报废,没有及时上报预算,为解决工作,根据州民政局文民请〔201926号关于购车的请示,经财政局同意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办理采购公务用车,用公用经费及其他单位补助经费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上下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6万元,与上年对比30.7万元对比,增加40.26万元,增加131.14%。主要原因是:2019比上年增加了福利费支出9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6万元、救灾仓库管理费用支出4.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4万元、差旅费等支出费增加1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7万元、印刷费1.46万元、咨询费0.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1.9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4.32万元、差旅费14.99万元、维修(护)费5.96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培训费1.86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工会会费6.7万元、福利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万元、其他交通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相关费用4万元、其他3.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1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8.33万元,固定资产339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0万元,无形资产487.86万元,其他资产164.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9.5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61.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不变,无形资产从固定资产中分离487.86万元,其他资产不变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X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总额为1,296,239.00元,收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拨入军队移交政府退休干部士官增资经费945,400.00元,收到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拨付2019年度遗属生活补助经费85,248.00元,收到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拨2019年遗属门诊补助费用24,000.00元,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益基金会拨假肢安装费用34,391.00,收到州残疾人联合会拨因战伤残假肢维修项目费200,000.00,收到州委组织部划拨党费用于走访慰问老干部等慰问费用7,200.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