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州民政局 > 正文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16:15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401000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汇总)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各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州优抚工作,承担文山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和计划,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

5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文山州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6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文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7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

8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践行为民之责。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承担着兜底的职能,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最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全州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用爱民的情怀践行为民的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感同身受,站在服务对象立场看问题,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作质量的最高标准,掌握服务对象实情,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关切,强化对服务对象的责任,视服务对象如亲人,真关怀、真尊重、真帮助,通过艰苦细致、充满爱心的工作,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用政治统领民政改革发展。坚持把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作为一号工程、首要任务进行部署安排,不断增强党的建设对民政业务工作的政治统领作用。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把做好民生民政工作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到民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体现在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党始终成为民政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文山落地生根。注重把督查督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抓手,全力推进各项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坚持以督查促落实,改进调研方式,提升调研质量,加强双随机抽查,实行以常态化督查为主、集中性督查为辅的机制,对每一项工作从部署、启动、推进到落实,实施全过程进度管理,及时督查反馈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绩效评估。注重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扛起工作责任,带头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以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以追究责任推动任务落地,确保把各项惠民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和成果。

3、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州8县(市)均出台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深入开展,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并与物价上涨联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全面建立,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急难”试点稳步推进,社会救助真正实现保基本、兜好底、广覆盖。持续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施“逢进必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增量,系统中批量核对存量,全面提升精准施保水平。坚决落实州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在政策、标准、对象和管理4个方面的精准衔接,将符合条件的扶贫开发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并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截至11月底,全州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48869户55623人,新纳入13719户33297人。至2017年11月底,文山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4687432913人。全州共有建档立卡户106008户,其中:农村低保户65543户,覆盖率61.82 %;共有建档立卡人数419053人,其中:农村低保人数118307人,覆盖率28.23%。全州城市居民最生活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全省城市居民最生活平均保障标准50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要提高到全省统一标准3175元/人.年,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63元、481元。特困救助对象996210178人,累计支出补助资金5439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902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293.7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对象17422人次,支付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154万元。二是灾民救助能力稳步提升。今年以来,我州先后遭受风雹灾、台风灾害、山体崩塌地质灾害、洪涝灾等自然灾害,全州8县(市)10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846个村民委员会6325个小组11.73万户41.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454人,因灾死亡7人、失踪2人、伤病3人。因灾倒塌民房393932间,严重损坏4781253间,一般损坏23434925间,共造成农作物受灾26672.7公顷、成灾15195.4公顷、绝收5194.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8984.53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3019.69万元,家庭财产损失5580.63万元全州共发放救灾帐篷832顶、棉被5609床、折叠床490张、床垫490床、食用油733桶、救灾应急药包15万个。划拨冬春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200万元,冬春已救助人口207622人。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出台印发了《文山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文山州民政局救灾应急大队,民政救灾应急能力得到提升。组织全州8县市104个乡镇(街道)及8个农场灾情统计员共计140人参加全州减灾救灾暨灾情统计和民政有关业务工作培训三是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高龄津贴制度全面建立和落实,全州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99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领取长寿补助金1000元。2017年,全州共发放高龄津贴56043人4651.72万元。出台了《文山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管理暂行办法》惠老助老政策,建立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长效机制。从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划拨公交车补助经费基数200万元,并逐年增长20万元。健全城镇“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2017年,全州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202.1万人。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截至2017年11月份,全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96210178人,集中供养597人,每人每月540元;分散供养9581人,每人每月455元。扶持50户“五老”(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乡干、老支边教师)解决“住房难”问题。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年人均财政补助金额1806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年人均财政补助金额380元。全州老年人能够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192847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25%。全州医疗机构1112所,城乡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80%。推行“老年幸福餐桌”试点建设和“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首次组织开展文山州敬老爱老养老系列评选。养老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1所、农村敬老院26所、老年活动中心(室)113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5个(含在建)、农村幸福院226个、公办民营老年公寓1所、民办公助养老院1所。四是普惠福利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惠及全州农村留守儿童83536人。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惠及3122名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面发放,112月,我州共为57755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共计3501.063万元。五是社会慈善事业稳步推进。截至12月底,州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820万元,主要用于助医、助学、支持精准扶贫。112月,全州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78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约1.3亿元,为更好履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六是持续做好因战伤残人员生活补助待遇落实。争取因战伤残亡救助资金1694万元,兑现了4000多名因战残肢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争取上海援助250万元,为279名残下肢人员安装假肢286具;争取战区遗留问题经费125万元用于军供站、烈士陵园等维修改造。七是扎实推进政府10件惠民实事。结合2017年文山州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工作任务安排,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个,新增床位420张;新建、改扩建2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床位260张;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50个老年活动中心。目前,涉及的所有项目补助资金已下达;2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50个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5个农村敬老院开工建设2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3个。

4、社会治理拓能增效。一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趋完善,制定《文山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文山州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开始,用2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州412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确保2018年内实现所有村民小组均有可供使用的活动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了一大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州、县、镇三级政府投入4050多万元,对80个社区进行了高品位的改造,服务站面积均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精品社区。二是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起草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全州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154个,其中州级250个。2016年度全州应参加年检995家,实际参加年检735家,年检比例为74%。认真履行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州42家行业协会商会及21家业务主管单位先后纳入了第一批、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持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两期全州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8县(市)民政局,104个乡镇(街道)办80个社区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346人参加培训班。目前,全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1588人,其中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14人;努力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范围,通过“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引导专业社工人才到基层到农村,积极参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社区服务等工作,逐渐成为基层民政工作的有益补充。

5、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一是“文山舰”申报命名有序推进。今年以来,结合文山州州情和独特区位优势,扎实推进“文山舰”申报命名工作。印发了《“文山舰”命名工作实施方案》,拍摄制作了“文山舰”宣传视频片。6月26日,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带队前往北京海军总部专题汇报“文山舰”申报命名工作,得到海军参谋长邱延鹏中将充分肯定,提出特例特事特办批示,“文山舰”申报命名工作进一步推进。二是持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制度,持续开展“关爱功臣”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定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精心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妥善应对参战老兵、烈属清明祭扫活动。截至12月31日,共下达各项优抚抚恤补助经费23276.83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37988人,发放慰问金及物资合计1080.48万元。解决18908人“三难”问题,支出经费1376.16万元。三是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安置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创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形式内容,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全州有退役士兵411人参加一年以上教育培训。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州共接收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722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70人,自主就业646人,自谋职业9人。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数据采集和权益保障工作,安置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加大重点军供站维修改造力度,军供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成功申报平远军供站、西畴军供站为全国第二轮重点军供站。大力推进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以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军休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6、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创新推进。一是行政区划设置不断优化,牵头做好“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道路命名工作,完成了州内文砚线、砚丘线、广砚线3条界线联检。全面开展地名普查,截至12月,全州已完成11大类28189条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普查。二是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推进,州县两级政府均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对一般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的殡葬补助。年内全州计划完成4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计划201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州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墓4个,其余公墓正在选址建设。大力开展乱埋乱葬行为和土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共清除活人墓747冢,土葬用品市场208家,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余万册。全州共火化遗体2002具,火化率29.2%,入墓645个,入墓率32.2%。三是扎实推动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突出完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保护机制,扎实开展“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全州共接受和劝导救、求助人员912人,实际救助25285 人次。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省联网,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有序推进,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更加规范。2017年,全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63793对,其中:结婚56937对,离婚6856对,涉外婚姻62对。

7、民政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发挥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作用,定期组织开展群团组织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全州民政系统“效能提升年”专项行动,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工作,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采取每位班子成员抓1县(市)、蹲点1个乡(镇)的方式,驻乡蹲点不少于一个星期,每组不少于2个乡镇,与村组干部座谈、交流不少于2次,入户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对8个县(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督导。三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宣传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把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放在宣传岗位,注重发挥引领和帮带作用。把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干部执行力考核。充分利用内部刊物《文山民政信息》和《文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了工作合作机制,实现了把成果宣传和经验宣传的有机结合。截至12月份,全年共在《中国社会报》《云南日报》《文山日报》等州级以上报刊杂志刊发信息152条(篇)。

8、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施安居工程,帮助扶贫挂钩点27户建档立卡户进行危房改造,对无能力建房的群众实行民政统建,有自建能力的按照每户补助2.5万元,全年共兑现补助资金40万元。二是实施以奖代补助增收。按照生猪养殖出栏每头补助400元,大牲畜(牛)每养满一年给予每头每年补助15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17.75万元,贫困户预计增收22余万元。三是实施村内入户道路硬化助发展。对下木树、下家湾、包家垱、木楠等17个村小组入户道路实施硬化建设,硬化面积9636.4平方米,由州民政局投入资金106万元补助砂石水泥。项目建成后,将惠及17个村小组333户1597人,极大改善下木树村组村容村貌,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州民政部门(含州老龄办)共有下属单位文山州民政局(州本级)、文山州军队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州社会福利院、州救助站六个单位,2017年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民政所属事业单位“十定”方案的通知》(文编办【2016】69号)要求,2016年新增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新增文山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32,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民政部门(含州老龄办)共有下属单位文山州军队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州社会福利院、州救助站五个单位,2017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2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7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0.05万元,占总收入的93.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3.63万元,占总收入的6.36%。与上年6,411.93万元,减少1,638.25万元,减少了25.55%,主要原因2017因财政困难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安排,导致2017年民政总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06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17万元,占总支出的33.57%;项目支出4,025.93万元,占总支出的6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6,968.19万元对比对比,减少90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2016年1,731.75万元增加302.4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人员相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对比2016年5,236.43万元减少1,21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因财政困难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安排,导致2017年民政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6.00万元。与2016年758.62万元对比增加5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各种保险保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5.93万元。与2016年5,236.43万元对比减少1,210.5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因财政困难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安排,导致2017年民政项目支出下降。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地震应急资金等支出101.43万元,其他福彩类等支出1,978.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16%。与2016年2,343.43万元对比增加1,180.9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在项目上投入较大,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方面,项目投入就增加369.01万元,另外是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也增加372.92万元,临时救助等方面增加439.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支付马关县民政局解决散居难民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民政2017年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中医疗保险费、工伤生育险费等

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省、州级所采购及保管应急物资储备材料的保管费用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8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88万元,支出决算为57.08万元,完成预算的8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完成预算的74.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相关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78.22万元减少21.14万元,下降2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9万元,下降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万元,下降40.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6年度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方面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文山州民政局原有14辆车,改革后保留10辆;二是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相关支出;三是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到台湾开展相关社会救助工作发生出境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6万元,占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占54.48%;公务接待费支出23.63万元,占4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6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到台湾开展相关社会救助工作发生出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文山州民政局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民政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接待支出情况: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民政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8万元,与2016年87.72万元对比减少32.74万元,主要原因分是州级预算安排资金减少,工作中严控相关支出,量力而行文山州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州民政部门资产总额11,605.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8.06万元,固定资产8,273.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3.06万元,无形资产0.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6.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是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践行为民之责。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承担着兜底的职能,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最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二是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灾民救助能力稳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普惠福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慈善事业稳步推进;三是社会治理拓能增效。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趋完善,制定《文山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文山州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开始,用2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州412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确保2018年内实现所有村民小组均有可供使用的活动场所;第二方面,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起草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全州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154个,其中州级250个;第三方面,持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文山舰”申报命名有序推进持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制度,持续开展“关爱功臣”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五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创新推进行政区划设置不断优化,牵头做好“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道路命名工作,完成了州内文砚线、砚丘线、广砚线3条界线联检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推进,州县两级政府均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殡葬政策扎实推动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六是民政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全州民政系统“效能提升年”专项行动,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文山州民政局

2018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401111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