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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3-19 17:55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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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山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政办发〔2010234号)执行,其主要职责为: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课题的综合调研,草拟全州有关民族关系、民族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法规;草拟我州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了解我州边境沿线有关国家的民族、宗教情况,掌握动态,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和示范创建科。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管理文山州民族研究所和宗教团体事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州民宗委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加快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全省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等工程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好民族地区群众就医、就业、就学和住房等问题,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扎实抓好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州民族宗教委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5.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37万元(本级财力655.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436.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9.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07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助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6.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9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商品有服务支出5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此项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此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此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 )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59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日常公用经费6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0.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以来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有所调整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的奖金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未安排项目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委机关运行费60.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支出(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支出、委托业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等。与2018年机关运行费60.44万元,相比减少0.26万元,其原因是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细化在用公用经费,但在公示时未列入机关运行费,所以出现减少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未编制预算绩效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00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调研、宗教事务等工作,有关州(市)民宗委(局)到我委交流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等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县(市)创建办人员到本委汇报工作、送材料、上级部门领导检查验收,民族上层、宗教界人士、各(乡)镇干部、村委会人员到本委汇报反映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等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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