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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1 17:06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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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中央、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和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参与组织推动依法治州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议。

3)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作出阶段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订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理好州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和督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6)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指导全州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

7)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组织指导政法各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州委组织部做好州级政法各部门中层(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和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先进经验,考核奖励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0)指导、协调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1)办理州委、州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文山州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重要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文山政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一、打好强边固防战役州委政法委切实履行强边固防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全委压在一线,出标准、督进度、解难题,带头答好省委提出的“五个全面”必答题。项目建设上,编“一本通”指引工作,包片督战、全员参战,全州边境物理阻拦设施“全贯通、全封闭”,抵边联防所在全省早实现进驻、最早发挥作用,在全省率先探索“智慧边境”建设,基本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文山边境“铜墙铁壁”。边境治理上,推动“五级段长”与“五级网格”融合,研发“一部手机守边关,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偷渡案件从过去每月300起左右下降到现在的“零发生”,文山边境从此不同。机制建设上,建立“一揽子”制度规范运行,以联防所推进“三防”结合、“把党支部建在联防所上”、“把联防所建成家”、“点亮边境线”、“红黑榜”等做法得到省级肯定,马关县被列为全省试点。今年4月份国家边海防办致信对文山州提出表扬。

二、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州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州政法系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自我革命。发挥革命老区、原战区和“老山精神”、新时代“西畴精神”诞生地的政治优势,全力推进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做法在全省转发。坚持自查与被查同向发力,全力推进查纠整改,修复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干警自查、被查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力打好顽瘴痼疾整治攻坚战,排查各类“人、事、案”34.68万件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两有一压”、违规“减假暂”等各项整治成果排名全省“第一方阵”。统筹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打造新时代文山政法铁军,政法队伍从思想、作风、精神状态,到执法司法环境,再到政法机关在人民心中的位置,都发生了积极变化,为建设高质量政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敬大力指出:“文山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路清楚,工作做得好,很多方面工作是做得到位的。”

三、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州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整体融入州扫黑办,按照1名副书记+1名处级干部+2名工作人员”方式组建专班,挂包到县(市)、部门,在调查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上用劲发力,全力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内打掉涉黑涉恶组织8个(含正在办理5个),扫黑除恶战果总量达68个,是过去17年扫黑除恶战果的4,打击涉恶犯罪集团、公诉、判决、打伞战果保持全省“第一方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紧扣中央部署的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6大行业整治,创造性地开展房地产等“十大乱象”治理,从根子上彻底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成为行业整治最大的民心工程,扫黑除恶行业整治做法全国转发。州委政法委获得“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抓好打好安全稳定保卫工作。切实履行统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县挂片等办法,突出“平战结合”,有效应对“疫情、敌情、社情、舆情”叠加带来的稳定压力,努力为建设“三个示范区”创造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环境,坚决守住“七个不发生”底线。组织政法力量投入“三化”治理。建党100周年、COP15等安保维稳完胜、全胜,“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推进邪教问题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涉稳问题排查化解率排名全省第1位。

五、抓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切实履行推动平安文山建设工作职责,省委将文山州申报为第二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后,主动参与第一期试点“同步起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12个专项组,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指标化,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资源参与创建,与全国416个市(州、盟、区)“同场竞赛”。“重点创”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的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重点,推动涉军祭扫转型,来文祭扫人员从过去的30万人减少到今年的720人,消除了大规模人员流动对全国23个省份沿途疫情防控的冲击,做法在全国交流;传承弘扬毛泽东同志对西畴东升合作社治理整顿经验的批示精神,在全州推行“矛盾不上交、千村不发案”的西畴经验,麻栗坡县进入云南省5个候选“平安中国”示范县之一,西畴县蚌谷乡党委进入云南省5个候选“全国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之一。全面开展缉枪治爆,202010月开展缉枪治爆“飓风”行动以来,收缴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在“重点创”上,围绕全国《工作指引》,从短板弱项抓起,全面推进“命案减半”工程,从过去“十年减半”变为2021年的“一年减半”;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首次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倒挂”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批示肯定。同时,全力抓好法学研究、见义勇为、铁路护路等工作,获得2021“全省铁路护路先进单位”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政治安全科、执法监督科、综治督导科、基层治理科、边防工作指导协调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813169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10,022元,占总收入的63.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021676.88元,占总收入的36.16%。与上年14575229.93对比增加43556468.95元,增长298.8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增加强边固防战役指挥专项工作经费、边防管理经费、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本年收到十三五中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9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971971.5元。其中:基本支出9815588.38元,占总支出的22.32%;项目支出34156383.12元,占总支出的7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9388608.88元增加14583362.62元,增长49.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支付强边固防战役指挥专项工作经费、边防管理经费、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边境基础设施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15588.38元。与上年10248653.44元,减少433065.06元,下降4.23%,主要原因分析:调出行政人员4人,调入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辞职1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22710.37元,占基本支出的8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2878.01元,占基本支出的14.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56383.12元。与上年19139955.4元增加15016427.68,增78.4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支付强边固防战役指挥专项工作经费、边防管理经费、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中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雪亮工程建设工作项目支出较大。

文山州“十三五”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142万元,涉及项目共7个;文山州2021年度应急抢修项目资金83万元,涉及项目1个。由于边防基础设施项目为涉密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州边防办采取委托代理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6个,在建2个。

文山州“雪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关程序和规范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稳步推进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安装建设等各项工作。

20191115日,组织对文山州“雪亮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进行招投标,中星智能系统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95亿。项目合同以总包分签的方式签订,即文山州委政法委与中标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各县(市)委政法再与中标方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总工期281天(2020831日建设完毕)。项目共涉及5套分控中心新建、2套分控中心改造、6套会议系统新建、5套应用平台新建、8套共享平台扩容,以及4173个前端点位新建(包含6595台摄像机)、1套视频专网建设等。整个“雪亮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位8339路(包含467路卡口)、整合二类监控点位约10000路(其中治安重点内部单位、学校、油站等258个),扩容共享平台(州级平台单域最大能够支持的同时在线设备数量不低于100000路),实现联网共享。项目整体覆盖文山全州17县、104个乡镇街道、962个社区、行政村。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整体完成率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12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9%。与上年29381073.88元,增加7770211.92元,增长26.4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支付强边固防战役指挥专项工作经费、边防管理经费、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边境基础设施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81565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国防(类)支出8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

3.公共安全(类)支出586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边境基础设施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109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51196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等医疗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208,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边境线三县的强边固防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4772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124.86元,完成预算的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44.86元,完成预算的9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80.00元,完成预算的4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及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工作采取线上对接,减少了面对面公务对接,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041.65元,增长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578.15元,增长14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36.5元,下降45.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强边固防边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44.86元,占81.51%;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0元,占18.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44.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344.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强边固防战役指挥专项工作、边防管理、疫情防控工作、扫黑除恶线索核查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本单位的工作对象及上下级业务对口单位人员的往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887.78元,与上年2497200.00元减少1108312.22元,下降44.3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办公耗材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7585562.67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5506.19元,固定资产2310056.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579729.12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4166.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8281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41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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