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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15:47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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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中央、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和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参与组织推动依法治州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议。

3、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作出阶段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订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理好州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和督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6、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指导全州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

7、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组织指导政法各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州委组织部做好州级政法各部门中层(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和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先进经验,考核奖励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0、指导、协调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1、办理州委、州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州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一手抓从实从细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持续用力打基础、利长远,把平安文山、法治文山、过硬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文山实现跨越发展新征程创造良好环境。

一、创新性地开展政法工作

(一)实行政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行政法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制,列出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筹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等15项事关政法工作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的重点任务,细化抓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措施,倒排工期,集中突破,使各项政法重点工作整体推进速度明显加快,一些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提升了全州政法工作整体水平,这一经验在全省转发。

(二)建立省州县乡村组“六级”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稳控协作长效机制。把引导群众消除隔阂、停止争斗、共同发展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核心,全州排查出接边地区矛盾纠纷219件,涉及286个村小组7.7万余人,纠纷争议面积达8.48万余亩,签订《稳控协议》718份,改变了一些村寨长期“鸡犬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做法得到省领导的肯定。

(三)着力破解依法治访难题。在全州选择部分长期到北京非接待场所人员作为典型案件重点打击处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了违法必究的导向。实行重点信访案件派单制。组建驻京劝返工作组,先后抽调8批43人的驻京工作组,州信访局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驻京开展工作期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四)探索涉军群体“服务式维稳”模式。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接待工作中,每年投入上百万元购买生活用品无偿提供,争取省交通厅在祭扫重点时段对祭扫老兵免缴通行费。投资200余万元创作《国旗下的老山》免费演出,每次演出结束后,老兵们激动万分,现场喊出了“麻栗坡人民万岁”的口号。麻栗坡县维稳领导小组被中央综治委表彰。

二、在更高层次上建设平安文山

(一)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指导成立打好十九大安保维稳攻坚战专项行动指挥部,启动打好十九大安保维稳攻坚战一级战备机制,打好政治安全、反恐防控、维护稳定、公共安全“四场硬仗”, 推进边境管理、研判预警、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常态化,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实现了州委提出的十九大期间“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

(二)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州刑事案件破获绝对数首次突破8400起大关,十万人命案发案数为全省最低州市之一。深化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及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一次性投入1200万元开展深化“平安平远”、“平安兴街”创建工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平安畅通”工程,切实扭转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被动局面。

(三)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 “网格”成为社会治理最小单元。投资1.2亿元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7000余台高清探头,全州探头数量增加1倍。将普者黑站区作为全省首批4个平安高铁站区来打造,从一开始就做好工作,防止形成问题再来治理。建设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规划收治吸毒人员600人。筹建文山州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其办学模式得到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肯定。

四、提升法治文山建设水平

(一)着力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州30项重点工作,依法治州工作迈进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广南县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大讲堂”、无纸化学法普法考试等工作。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全州执结案件增长88%,破解执行难迈出了有力一步。探索小区业主自治、农村村规民约自治等新模式,这一模式得到上级肯定,具有推广价值。

(二)着力破解执法监督难题。坚决严格刑罚执行,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公示,凡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恶犯罪的办理“减假暂”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凡是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凡是此类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凡是假释案件一律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全州共安排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46.14万元,救助案件72件。

(三)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遴选出员额法官253名、员额检察官179名。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序推进,一线办案力量比原来增加20%左右。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和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成效显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立案增长18.7%,法律文书上网公开迈出重要一步,一批司法改革成果正在显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文山州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共文山州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文山州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年初预算收入1,319.5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19.54万元。上年财政年初预算收入总额505.3元,比增加814.24万元,其原因是:2017预算数调整及人员工资普调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8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70.23万元,占基本支出56.06%;商品和服务支出306.72万元,占基本支出36.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1万元,占基本支出6.61%,其他资本性支出6.39万元,占基本支出0.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3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833.66万元(基本支出833.66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决算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接待有关单位的相关工作业务联系。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部门资产总额32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79万元,固定资产109.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48.4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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