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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19-03-20 09:48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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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文山州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山州纪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1.  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26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与法规研究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至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州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至第六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州纪委常委会认真执行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机关集中学习,带头开展学习研讨、讲党课、作辅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持续跟进,在“学懂”上抓深化,在“弄通”上抓消化,在“做实”上抓转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用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给予谈话教育5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问责处理24人,问责单位1个,党纪处分2人。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共问责处理干部285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8人。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协助州委制定《关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聚焦文山管党治党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

以落实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立项督办,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落实,进行复查验收,拽紧主体责任“牛鼻子”。共问责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67人。

聚焦“关键少数”,推动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不断压实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3.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依托各级警示教育阵地开展廉政教育,创新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宣传载体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运用《访“虎”》实录、《文山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教材强化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集中开展教育,宣传教育覆盖党员干部15.7万人次。

督促县(市)、州级部门“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运用监督问卷调查测评结果,对涉及苗头性问题反映的207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实现县(市)、州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全覆盖。对全州1047名州管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动态更新有关信息,精准呈现党员干部“廉情画像”。加强巡察、监督检查等结果运用,研判和把握“森林”状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又环环相扣用好后三种形态,做到防微杜渐,防止小错变大错,防止滑为“阶下囚”。对问题反映集中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纪行为的,及时通报反馈、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11人次,第一种形态达65.3%,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4.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挂牌,全州转隶干部96人,实现机构设置优化、职责全面融合、队伍有效磨合,进一道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不断强化。探索赋予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职能,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积极适应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推进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落实省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完善决策议事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建立健全与政法、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各项工作顺畅有序运行。全面采用“12+3”调查措施,全州共依法采取留置措施18人。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推动派驻机构大胆履职,“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

5.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收集整理31个中央、省、州关于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通讯费、公款旅游、违规兼职取酬等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文件汇编成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从有关规定、典型案件中梳理出149条“禁令”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各部门查摆问题,进行“清单式”整改“销号”,推动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在各级各部门和办事服务窗口设置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强化群众监督。对政府部门落实项目建设、权责清单、干部作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83个,给予提醒谈话23人。继续督促州级各部门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季度学习警示、自检自查、向纪委报告的机制,继续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大额发票、餐饮发票的定期核查,继续强化重要时间节点暗访力度,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1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8起。

6.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完善巡察16项配套制度,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配齐配强州、县(市)巡察组组长。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式,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扫黑除恶、选人用人等方面,深化政治巡察。州委完成对24个州级部门、县(市)、乡镇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632个,移交问题线索97个。县(市)党委共巡察党组织157个,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2201个,移交问题线索203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6件。

狠抓巡视巡察整改,督促县(市)、州级部门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对州委巡察的12个州级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在文山市、麻栗坡县、广南县选取22个村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巡察向村居延伸,初步总结出一套有效的工作办法。

7.聚焦重点强化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三类重点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到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71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19件,立案5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人。州纪委监委立案查处22件。严肃查处了州中医医院原院长韦光萍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徐成栋贪污受贿,砚山县蚌峨乡原副乡长杨凌奇滥用职权、贪污社保资金,麻栗坡县财政局马街财政所原职工张浩侵吞公款,丘北县政府烤烟生产服务中心原主任罗加武贪污受贿,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平坝村小组原组长马成方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资金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开展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处置、定性量纪等监督检查,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两手抓”,认真排查全州办案场所安全隐患,严格管控“走读式”谈话风险,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州监委留置场所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专项整治对公款购买烟、酒、纪念品、礼品等进行清理。全州共5.9万余名领导干部主动自查自纠,24个单位清缴公款购买库存物品。

8.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上级转办、检查组交办、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快查快处。查办省、州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给予提醒谈话59人,诫勉谈话31人,问责处理3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查办两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分别给予两个县党委和政府党组通报问责,问责处理2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6人;查办全州补齐安居房建设短板专项检查移交问题,给予约谈19人,问责处理17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给予问责处理1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和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95个,给予教育谈话485人次,问责处理230人,问责单位20个,党纪政务处分103人,通报曝光252个典型问题522人。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全州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件,立案查处充当“保护伞”案件66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

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贫困县纪委书记一年两例会等制度,加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实行问题线索移送“零报告”,每月对脱贫攻坚问题线索进行收集、研判,形成问题清单督办。在继续落实脱贫攻坚实名有奖举报、村务公开报备、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账等机制的基础上,推行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访群众制度,主动上门找线索,访民情,对发现问题和群众诉求进行分类分级快速处置,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全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共走访群众6.6万余人次,收集问题1853个、意见建议1470条,给予约谈、提醒谈话178人,问责处理11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

9.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守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创建、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对州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开展县、乡纪委“三转”专项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突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注重专业化的业务能力培养,针对工作软肋、业务短板,强化教育培训、学习研讨、政策解读、岗位练兵,举办监督执纪审查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针对一次检查、一个案件的需要,以室、检查组、调查组为单位,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纪法条规、谈话技巧、证据收集运用、案件文书等进行专项强化培训,努力使每一名干部都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把政治合格作为选配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条件,严格把好队伍“入口关”。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业务督导、室务会等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6件,给予问责处理3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

当前,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良好态势。但是,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下,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任务面前,全州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得还不够,方法手段不多,监督不够精准、有力、有效,缺乏创新突破;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发现、思考、纠正和处置问题;有的工作缺乏系统性,思路不清,措施不实,落实成效不佳,缺乏“辨识度”和“贡献率”;一些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不匹配,精神状态不佳,业务能力不足,担当作为不够,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有的甚至不敢监督。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44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2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9.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9.35万元(本级财力1629.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1114.9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90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万元(8名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0.5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79万元,主要用于调出、退休、死亡等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12.3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8.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6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70.77万元。均为住房公积金支出,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 1629.35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13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物业费、福利费等。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万元,主要用离休干部奖励和8名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1.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比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我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动;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接受划拨2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接待用餐、住宿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35万元。2018年相比减少43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比2018年少21人,工资总额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0元,比2018年减少400万元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59.6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2万元,职工福利费22.65万元,工会经费11.79万元,车辆燃修费55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6.7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5万元。与2018171.21万元相比,减少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州委要求86家州属部门派出(驻)25个纪检组(纪工委),派出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在派驻单位核算,2019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均相应减少;2018年由检察院划转2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致使车辆燃料费比201845万元增加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比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我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动;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接待用餐、住宿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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