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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州监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1-02-09 11:13  来源: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0000

 

 

文山州纪委州监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纪委州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州纪委州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山州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决定,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3)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6)负责全州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纪委内设职能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法规研究室、机关党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管理中心、州留置保障中心。纳入2021年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根本原则,在管党治党上持续发力

落实“两个维护”决不模糊、动摇、放松。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强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文山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一人多证等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清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虚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来,全州共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40人、单位(党组织)13个。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围绕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向州委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督制度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对策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调研,组织8个县(市)、7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升主体责任派单制精准度、实效性,协助州委向州级领导派出主体责任清单73335条,通过对党委(党组)派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91个,给予提醒谈话20人。

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年内高质量完成九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县(市)对村巡察力争全覆盖目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州、县(市)巡察工作。今年来,州委共完成对32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对2个党组织的“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229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至目前,九届州委共巡察党组织83个,覆盖率100%;县(市)常规巡察完成546个,覆盖率89%。巩固拓展对村巡察全国试点工作成果,围绕边境村、山区村、民族村、城镇社区“四种类型”村(社区)深化巡察,形成“可听、可查、可访、可谈、可看”的“文山模式”试点经验。至目前,各县(市)累计巡察村(社区)党组织931个,覆盖率96%。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应用,州、县(市)共对23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满意度测评,整改满意率均在90%以上;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倒序排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倒序排名、巡察组工作情况排名“三个排序”制度,州、县(市)党委共约谈排序末位的18个党组织、163人,问责40人。

2.全面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八小时以外”纪律作风开展问卷调查测评,研究起草“一把手”监督办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来,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8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38人次,占65.5%;第二种形态338人次,占21.3%;第三种形态94人次,占5.9%;第四种形态115人次,占7.3%。

精准有力有效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把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聚焦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和常态化防控、全面复工复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着力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快查快处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纪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817个,处理151人和4个党组织,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13人,通报批评、谈话提醒、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31人和4个单位,辞退、责令辞职、停职检查4人。

3.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分别对广南县、丘北县开展调研监督,组织对马关县开展蹲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4个。加强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专题调研、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工作。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存量问题线索实施“清零”行动,加强督促督办,实现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作战,制定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实施办法、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衔接办法等一批制度;推进“伞网清除”,对全州公安机关打掉的57个黑恶案件进行再次排查、逐案过筛、全面清底,发现22个黑恶案件背后存在“保护伞”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和突出问题,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7份,推动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专项斗争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8件,办结85件,处理18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组织处理82人、问责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作为州级有关领导主体责任派单内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处,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处理9人、1个党组织。对全州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问题4个,核查问题线索1个。

4.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将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州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内容,督促州级领导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所在和分管联系部门纪律作风建设听汇报、敲警钟、提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四个一”机制,定期组织学习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向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在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形成常态。

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蹲点式”“面见式”“体验式”“飞行点穴式”等方式方法,继续加强与信访、督查、网信、财政、审计、公安、交运、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的有效机制,着力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1起16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起。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5.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把今年作为“线索处置年”,实施扫黑除恶领域问题线索、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积压、存量、超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以及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空白点”、县(市)纪委监委年度留置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审查调查“空白点”、乡镇纪委年度查办案件“空白点”“清零”行动。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来,全州共接受信访举报2397件次、增长13.8%,处置问题线索1150件、增长2.13%,立案592件616人、分别增长16.31%、18.23%,采取留置措施43人、增长16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5人、增长17.45%,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2人、下降3.23%。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9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95.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比上年增加1910.57万元,主要是因为相比2019年,我单位增加83人,人员工资及五险均增加,所以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89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95.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95.96万元(本级财力5895.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3985.39万元增加1910.57万元,增长49.05%,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增加83人,人员工资及五险均增加,所以总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895.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9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3.21万元,比上年2423.39万元增加1809.8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大幅增加,工资、五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增加;项目支出166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69万元,主要是因为州监委留置场所投入使用以及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入,各项支出均加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4852.5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419.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1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9.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1.46万元,主要用于调出、退休、死亡等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7.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1.67万元。均为住房公积金支出,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预算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及来文办案人员均有所减少,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比上年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办案保障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办案人员差旅费、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作风监督举报渠道,聚焦“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留置场所运行经费3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留置场所日常办公办案运转费用。目标: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确保在留置场所正常运转并起到威慑作用。

3.巡察工作经费100万元,目标:完成《文山州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2年)》,实现对83个州级部门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全国试点工作,巩固和拓展经验成果;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州委巡察办计划在2021年开展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巡察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编制《文山州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六是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内网分级保护测评经费413.6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纪检监察内网上线运行的监督执纪问责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等业务系统,完成分级保护测评及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工作平台。

5.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158万元,目标为拍摄4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微视频,每集5分钟左右;编写警示录、案例剖析材料等书籍;拍摄5部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文山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基地维修等费用;开展全州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州纪委网站运行维护费。组织举办4期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讲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共计489.7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69.92万元,职工福利费62.1万元,工会经费26.95万元,车辆燃修费55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20.5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65万元。与2020216.51万元相比,增加273.21万元,主要原因文山州纪委2020年新调入83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都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文山州纪委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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