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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13 16:06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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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州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州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2.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作部分变更

6.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撒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在州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9.根据州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的任免

10.任免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员和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

12.决定授子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州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在州人大的贯彻落实。二是推进立法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文山州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准确行使立法权,为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民法典实施、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对我州现有效施行的条例开展深入的清理工作。编制好《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至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三是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我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大工作任务,依法按程序、高质量地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调研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对重大问题重点监督、对复杂问题连续监督、对焦点问题联动监督,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围绕州委决策部署,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州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人事任免职责,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是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相关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听取吸纳代表对全局工作和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抓好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六是抓好州委安排的工作。按照州委工作安排,常委会领导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河长制督察、脱贫攻坚工作督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联系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联系城镇困难职工、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七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文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研究室,3、法制委员会,4、财政经济委员会,5、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6、社会建设委员会,7、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8、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9、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10、法制工作委员会,11、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12、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不含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副厅级干部和驻会委员),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空表说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688522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85222.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1年收入202023571980.81对比增加3313241.95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性缴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经费略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7153373.7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8413.1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4964960.66万元,占总支出的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支出的25606176.97元对增加1547196.79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性缴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经费略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22188413.1元。与上年的20828073.46元对增加1360339.64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行政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等略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19882322.66元,占基本支出的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3090.44元,占基本支出的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4960.66元。与上年4778103.51元对比增加186857.15,增长3.91%,主要原因会议经费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一.代表活动经费项目(对下),主要任务是组织全州人民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对全州新进人大班子干部进行培训,为全州394名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紧紧围绕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开展人大监督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每年组织代表视察2次已完成,代表人均补助2400元通信补助费已下拨各县市人大对现到代表本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人民群众对全州代表工作的满意度达95%

项目二.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经费项目(对下)主要任务是在人代表会结束后力争在2021年解决8件以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各县市的代表建议议案经费实施1项已完成下拨。乡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达90%

项目三.州级代表工作经费(对下)主要任务是组织全州人民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对全州新进人大班子干部进行培训,为全州394名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紧紧围绕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开展人大监督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每年组织代表视察2次已完成,比上年国民经济收入有所增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达80%

项目四.2021年第一批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主要任务是组织全州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90名州人大代表、220名人大基层干部进行履职培训。提升200名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300名州人民代表满意程度达95%.

项目.人大会议经费,主要任务是:(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审查文山州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决定取和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八)审议发表关于州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务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召开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天数达6天,召开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参加会议人数达800人,每年按时召开一次全州人民代表大会。

项目.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网络维护专项经费,主要任务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示范带动、逐步推动的原则,从上到下、从点到面,人大先与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实现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发改、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对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逐年实现动态管理覆盖8县市,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

项目.网络建设、维护经费,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新时期人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人大网站,全省预算联网工作室、备案审查电视电话会议室正常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层人大代表满意度达95%

项目.州级代表工作经费,主要任务是:1、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州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费用;2、州人大代表出席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时,从代表住地到中转集结地往返的差旅费;3、州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以及州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的联系人民群众平台活动的费用;4、州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应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所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法行使人民群众赋予的代表权力(每100人达90人满意,州级代表满意度(每100人达95人满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13373.7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25206487.77元对比增长1806885.99元,增长7.1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性缴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经费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65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人会会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支出、2021年第一批基层人大能力提升项目支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网络维护专项经费支出、网络建设、维护经费支出、州级代表工作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03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110002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7394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发放。

8.住房保障(类)支出983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000元,支出决算为98353.2元,完成预算的5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804.2元,完成预算的5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49,完成预算的5.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了接待批次及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151036.17元相比减少52682.97元,下降3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去年的138782.17元相比减少49977.97元,下降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去年12254元相比减少2705元,下降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了接待批次及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804.2元,占90.29%;公务接待费支出9549元,占9.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80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80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调研、培训、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州人大常委会到我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6090.44元,与上年的2278219.98元对比减少112129.54元,下降4.9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略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公车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093550.38元,其中,流动资产848826.84元,固定资产2244723.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358398.6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484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3206元;出租房屋627.79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6,735.6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406元;政府采购工程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8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2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六)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77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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