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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文山州反馈督察情况

2023-09-18 16:02  来源:文山发布网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9月18日向文山州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新平通报督察报告,受文山州委书记陈明委托,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马忠俊作表态发言,文山州副州长刘䶮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阿泽新及有关人员,文山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文山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2020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多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111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西畴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砚山县、马关县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空气质量保持良好,2020年—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省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普者黑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盘龙河(文山东方红电站断面)综合评价为Ill类,重点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消除V类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州森林蓄积量64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0.29%,建设自然保护地32处28.65万公顷,占全州面积的9.09%。

持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71.15万千瓦。资源化利用显成效,2022年4户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使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比例约为40.76%,较2020年提高9.87个百分点;推动工业节水、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建设,2022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3.1%,较“十三五”末的87.6%提高5个百分点。

督察指出,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工作力度和成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深刻,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滞后问题突出,广南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一拖再拖,富宁县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环境风险隐患高;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文山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排名基本位列全省10名之后,精准治理的综合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缓慢,目前仍有未治理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628座(占比76.3%)。责任落实不到位,普者黑流域22个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自建、改造客栈餐饮无序,雨污合流及污水直排入湖、排污口底数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不正常问题突出;尾矿库环境问题突出,文山州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工作推进缓慢,环境风险隐患大;网箱养殖监管不力,富宁县剥隘库区吃食性鱼类网箱养殖面积超规划限定养殖面积的268%,网箱养殖无序发展,对水质、航道及行洪产生一定影响;企业监管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落实环评要求有差距,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现象仍然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工作作风不扎实,污水直排盘龙河问题整治不彻底;文山市姑娘寨片区问题敷衍整改,未真正完成矿权整合重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未真正实施,生态修复严重滞后;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不到位,金川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整改没有形成闭环,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软”,辖区范围内193个在建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不到位的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落实不力,砖厂、石材、木材加工等行业污染问题禁而不止,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水环境问题点多面广,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超标,2020年以来,文山州2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逐年下降,部分省控断面水质超标;农业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固体废物风险隐患大,部分地区历史遗留废渣处置存在不足,马关县还有部分历史遗留废渣堆存点需进一步开展调查和风险管控;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凸显,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转运能力不足,长期以来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48小时,风险隐患大;危险废物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未落实有关要求,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三是污水垃圾治理短板突出。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差距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文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滞后,丘北县污水处理厂目前仅完成主体工程,富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污水集中收集率低,2023年4月全州各县(市)城区污水收集率仅26.33%,富宁县城仅10%。城市垃圾处置问题突出,处理能力不足,文山市、西畴县、马关县3座填埋场已满库容但封场工作未完成,在用5座即将满库容,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在开展前期工作;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文山市和麻栗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在外溢风险,广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扩容工程在未完成相关手续情况下堆存大量生活垃圾;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砚山县垃圾填埋场未按照要求规范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丘北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乡镇“两污”处理能力较弱,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文山市2个项目超过计划时间尚未开工,富宁县12个乡镇仅建成2个污水处理站,广南县规划建设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仅3个乡镇建设完成,麻栗坡县规划建设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仅投入使用2个,马关县仅5个乡镇完成建设;垃圾一体化治理水平不高,有的地区设施建设推进缓慢,运转水平不高,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短板明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青龙坪片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转运站项目仍处于前期阶段,马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滞后,广南乡村振兴产业园区莲城片区依托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砚山片区、布标片区依托砚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生活污水,但县城污水处理厂早已满负荷运行不能满足处理需求。

四是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短板突出,全州有11个自然保护地涉及空间重叠,自然保护地中城镇、村庄、开发区、矿业权、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生物多样性受影响,大面积种植桉树,林分单一,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此外,督察还发现文山州部分县(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达绩效考核目标、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以及生态环境执法车辆、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无环境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专门机构和人员,州县两级无土壤检测能力等。

督察要求,文山州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着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标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文山州区位特点和发展定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强调,文山州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文山州进一步调查核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将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整改方案,移交问责结果总体情况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马忠俊表示督察组反馈问题点到要害、实事求是,文山州诚恳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文山州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在文山大地上落地落实。二是文山州将正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体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文山州将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打一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攻坚战、歼灭战,竭尽全力把文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把文山的绿色产业发展好,把文山的生态文明建设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费文格 何德猛 骆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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