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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磷化工问题整改情况

2022-09-05 18:03  来源: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打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问题,我州已经完成了整改,根据《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问题描述

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部分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生产条件、污染防治措施难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稳定达标排放难度较大。全省每年产生磷石膏约2300万吨,但每年仅能利用390万吨,利用率16.6%,远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云南省已堆存磷石膏约2亿吨。      

二、整改要求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磷化工企业及装备,解决磷化工企业存在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的问题;对广南县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原料、磷石膏堆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1.对辖区内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对广南县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工艺、生产原料、磷石膏堆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三、整改情况

经排查,全州范围内仅有一户磷化工企业,即广南县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建于1983年10月,有25000KVA黄磷电炉1台(限制类),采用电路热法制取黄磷,年产黄磷1万吨。2017年因债务纠纷停产,2020年8月拆除主体设备并变卖。截至目前文山州辖区内无磷石膏产出企业。      

2022年5月18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开展文山州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函》,组织各县(市)开展自查自验。2022年8月30日,在县(市)开展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组成验收组,对广南县黄磷生产企业开展州级验收,在广南县工信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到广南县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踏勘,并查阅相关资料。经现场查看,广南县腾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备已经拆除,无矿石、产品、炉渣堆存情况。矿山已停产,并自然复绿,未发现生产痕迹。目前,该企业已不具备黄磷生产能力。文山州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整改通过州级验收。      

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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