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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更需责任担当

2021-05-22 14:45  来源:州纪委州监委  【字体:     打印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云南省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并于近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体现出省委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问题决不敷衍塞责、更不护短诿过,而是以铁的纪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得以贯彻落实。我们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的决定。     

4个责任单位、16名干部被追责问责,这是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把云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认识不深刻、践行不到位,发展理念偏差、政绩观错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对反馈整改问题置若罔闻、不予重视,片面强调本地区实际,弄虚作假、心存侥幸,致使问题整改一拖再拖,拖成大事,教训极为深刻。 

今天的教训就是明天的起点。重典治乱毫不手软,就是要以严而又严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促进生态环保治理主体责任更明确、主管责任更具体、监管责任更严密。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对党中央和省委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对全州范围内巡视、督察、检查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大盘点、大起底,查一查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主动查摆、主动整改,确保清仓见底。要痛定思痛,以问题整改为切入,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为抓手,推动干部转变作风,铆足干劲、勇于担当,拉高标杆、争先进位,把各项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效。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以案为鉴,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保护好文山的好山好水。要围绕“退、减、调、治、管”要求,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突出“一湖一河”抓好河湖保护,加快推进普者黑湖全流域保护治理和盘龙河综合治理,推动水质、水环境、水生态不断改善。要压实各级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群众反映突出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责任,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环境治理持续提升。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决策部署,着力发展绿色铝、绿色食品、绿色康养等绿色产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文山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     

“一篙松劲退千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考察时指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必须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决扛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一棒接着一棒跑,一张蓝图干到底,守护好每一座青山、每一块绿地、每一片水域、每一寸良田,让绿色始终是文山最亮丽的底色,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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