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任务,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是解决城乡居民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
201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全面建立临时救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2020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23年,省民政厅出台《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州民政局起草了《文山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文山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共计7章34条。从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财产规定、救助标准和方式、申请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出台文件的依据、救助的目的、各级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应当遵行的原则等。
第二章救助对象,明确了救助对象情形及分类,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对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或个人刚性支出予以明确,重点突出教育支出、医疗支出、残疾康复支出等方面,同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自行规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其他刚性支出费用项目。
第三章救助方式与标准,明确了救助要求、救助标准。强调除现金发放外,临时救助资金将统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
第四章资金筹集与使用,明确了资金发放渠道,并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第五章办理程序,分为支出型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和急难型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并对审批办理时间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对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和社会舆论监督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附则,各地可按照州级出台的文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实施细则或办法,并明确了政策出台时间和有效期。
链接:文山州民政局关于《文山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https://www.ynws.gov.cn/info/4975/317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