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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文山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示

2023-09-18 16:48  来源: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通过书面发函、网上公示等方式向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文山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0条,采纳8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县(市)意见采纳情况

于2022年12月6日书面征求7个县(市)意见,共收到县(市)反馈意见4条,采纳意见3条,未采纳意见1条,具体为:

广南县建议2条:1.文件第五页的第二段第五方面资金来源部分,建议资金来源增加国家储备林项目的林业贷款贴息支持。2.建议明确还债风险承担责任。2条均已采纳。

丘北县建议1条:《文山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四页第四点建设任务提出:坚持全州一盘棋整体推进,采取自营模式即“股权合作+EPC+O”模式,由州林草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社会投资人,并明确一家州级国有企业跟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各县以林地、林木和其他资产入股持股,并在各项目县设立分公司,推进国家储备林(以下简称国储林)建设。建议将丘北县国储林项目立为全州试点项目,先行先试,单独实施,不纳入全州统筹一盘棋整体推进范围。已采纳。

未采纳意见1条:砚山县政府提出意见1条:到2025年,全州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150万亩,其中砚山县10.5万亩。根据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砚山县没有足够造林空间条件支持10.5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加之我县没有国有林场,建议砚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改为5万亩。未采纳理由:一是采用林地“一张图”初步分析,砚山县可用于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林地共63万亩。二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次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的通知》(〔2021〕—655)要求,州政府已下达砚山县任务为10.5万亩。

二、州级相关单位意见采纳情况

于2022年12月6日书面征求10家州级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采纳5条,未采纳1条。具体为:

州财政局反馈意见4条,采纳3条:1.有关专项债券方面,建议项目资本金来源删除“地方专项债券”,理由是:新增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为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储备林项目不在新增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支持范围之内。2.建议资金来源中“地方专项债券”修改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建议收益分配中“项目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还本付息和公司运营”修改为“项目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未采纳1条:建议在领导小组成员中增加“付联翔(州产投集团董事长)”,理由是根据《文山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板块包含“国家储备林运营”。未采纳理由是: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跟投,付联翔董事长不宜纳入领导小组成员。

州水务局提出意见1条:第10页文山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中的“王忠斌”更改为“王宗斌”。已采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意见1条:强化考核检查中的“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晾晒等制度”修改为“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晾晒等制度”。已采纳。

三、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于2023年1月12日至2月11日,在文山政务网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8日

链接: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征求《文山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http://www.ynws.gov.cn/info/4975/3127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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