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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示

2023-09-18 16:34  来源: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通过书面发函、网上公示等方式向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2次,共收到反馈意见34条,采纳10条,未采纳2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第一次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8条,采纳6条,未采纳12条,具体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10月20日书面征求8县(市)人民政府及县(市)林草局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2条,具体如下:

砚山县反馈意见3条:1.附表任务清单主要任务第五项:推动油茶、八角、蒜头果三大产业提质增效,第24项,砚山县新植油茶10万亩,根据砚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砚山县新植油茶任务建议改为5万亩。2.附表任务清单主要任务第五项:推动油茶、八角、蒜头果三大产业提质增效,第25项,砚山县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0.3万亩,根据砚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砚山县提质增效任务建议改为1.6万亩。3.附表任务清单主要任务第六项:着力打造文山特色林业,第35项,砚山县新种植香椿5万亩,根据国土三调最新数据,现有种植香椿的地块零星分散,建议砚山县不再实施香椿项目”,第1条、第2条已采纳,第3条未采纳,理由为: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砚山县要发展香椿5万亩。

丘北县林草局反馈意见2条:1.完成全州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35万亩。其中,丘北县3万亩。建议修改为1万亩。由于目前我县的核桃种植保存面积只有1万亩,以前核桃种植失败后,已被群众种植农作物。2.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2万亩。其中,丘北县0.2万亩,建议修改为0.1万亩。2条意见均未采纳,理由为:丘北县上报的核桃面积一直为7.7万亩。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丘北县的核桃任务是3万亩,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是0.2万亩。

(二)州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10月20日书面征求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22家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13条,采纳4条,具体如下:

州统计局反馈意见1条:“实施方案中的加强统计调度的责任单位取消州统计局,根据统计职责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未采纳,理由为:“牵头单位为州林草局,州统计局为责任单位,主要就是配合州林草局做好统计调度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5条:1.(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部分“编制实施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规划”建议修改为:“编制实施古茶山古茶树(园)保护规划”。2.(四)加快林下三七产业发展步伐部分:“将文山出品的‘林下三七’ 打造成为‘云药’高端品牌的典型代表,成为文山州打造世界‘三七之都’的新引擎,成为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的典型案例”。建议修改为:“将‘林下三七’产品打造成为‘云药’和‘绿色云品’以及‘文山出品’品牌推广的典型案例,助力文山州打造世界‘三七之都’”。3.“(牵头单位: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 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 (市)人民政府)”建议修改为:(牵头单位: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 州林草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4.(六)着力打造文山特色林产业部分:“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建议修改为:“支持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理由:茶叶为省、州现代农业重点产业之一,不建议政策性引导改变园地用途(农户自行改产是另外一回事)。同时,“(牵头单位: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建议修改为:“(牵头单位: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5.任务清单表第49项“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责任单位部分,建议责任单位中删除“州农业农村局”;理由:州农业农村局无财税金融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第1、2、3条已采纳,第4、5条未采纳。未采纳第4条理由: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99号)规定,油茶生产用地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责任单位排序农业农村局与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属同等责任单位,无须调整顺序。未采纳第5条建议理由:“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不只涉及财税金融,还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

州投资促进局反馈意见1条:在“(二)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中,建议删除“推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因方案中已明确出台全州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及配套扶持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建议融入配套扶持政策中,不另行制定。未采纳,理由为:虽然方案中已明确出台全州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及配套扶持政策,但只是针对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的配套扶持政策,而方案中“推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指整个林草全产业链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州工信局反馈意见4条:1.建议将(二)工作目标中的“力争建设林草产业园区3个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修改为“力争培育建设林草产业基地3个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2.建议将第10页至11页中“(三)强化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段落中的“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全部修改为“林草产品加工基地”;建议牵头部门修改为州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增加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3.“任务清单”第16项,建议将责任单位中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改为州农业农村局。4.“任务清单”第29项,建议将“力争建设2个蒜头果产业园建设”修改为“力争建设2个蒜头果产业基地”;将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改为广南县人民政府和富宁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整为责任单位。4条意见均未采纳。1、2条未采纳理由:省林草局已明确支持文山州建设油茶等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第3条未采纳理由:“任务清单”第16项任务是“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对标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此部分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其中,故不予采纳。第4条未采纳理由: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要力争建设2个蒜头果产业园。产业园建设职责在工信部门,故不予采纳。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反馈意见2条:1.重点任务中(二)加快林下三七产业发展步伐中“努力将文山建设成为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不是发展林下三七产业的一项目标,建议将此条目标调整到“总体目标”下。2.关于具体指标设置,建议调整为:到2025年,建设三七种质资源圃1个,实现农业产量40吨,综合产值达到0.5亿元。第1条未采纳,理由是:方案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林下经济只是其中一项内容,“努力将文山建设成为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调整到总体目标不洽当,未采纳。第2条已采纳。

(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在文山政务网上将《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公示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第二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州林草局对《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1月5日再次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16条,采纳4条,未采纳12条,具体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共收修改意见9条,采纳1条,具体为:

砚山县人民政府反馈意见5条:1.附表任务清单重要任务第九项中第11小项:新种植香椿5万亩(砚山县),第15页。因砚山缺乏种植香椿的土地资源,没有发展空间,无法完成任务,建议删除砚山新种植香椿任务数。2.附表任务清单重要任务第十二项中第16、17小项: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2个以上(砚山县1个)、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18个以上(砚山县4个),第17页。因砚山有条件申报的已经于2019年和2021年申报完毕,现砚山已经有1个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3个中国森林康养人家,征求意见中下达的计划数砚山难以完成,建议删除涉及砚山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和中国森林康养人家的任务数。3.附表任务清单重要任务第十三项中第19小项: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2万亩(砚山县0.3万亩),第18页。受国家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影响,苗圃办证换证困难,砚山县持证苗圃总面积不足0.3万亩,目前苗木市场疲软,半数以上苗圃处于停业状态,无法完成0.3万亩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培育任务,建议删除涉及砚山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任务数。4.附表任务清单发展路径第一项中第25小项:建设香椿育苗基地1个(砚山县),第19页。受国家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影响,苗圃办证换证困难,加之目前苗木市场疲软,难以完成任务,建议删除砚山建设香椿育苗基地1个任务数。5.附表任务清单发展路径第一项中第54小项:组建香椿合作社,提高香椿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香椿加工企业,提高香椿加工能力,第24页。砚山县建成1个以上香椿合作社。目前,砚山香椿种植未达到一定规模而且种植较为分散,市场前景不乐观,加之种植农户不集中,对香椿产业发展持观望态度,种植意愿不强,成立香椿合作社任务难以完成,建议删除砚山县建成1个以上香椿合作社任务数。第1条未采纳,理由为: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砚山县要发展香椿5万亩。第2条未采纳,理由为: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砚山县要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4个。第3条未采纳,理由为: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砚山县要发展观赏苗木0.3万亩。第4条未采纳,理由为:砚山县要发展香椿产业,而要发展产业种苗是基础,因此,建设香椿育苗基地很有必要。第5条未采纳,理由为:要高质量发展产业,需要发展经营主体来带动。

西畴县反馈意见4条:1.规范用名方案中在林下药材产业方面,2次提到“苦参”,名称错误。 经西畴县农科局2019年11月送样进行DNA鉴定,我州百姓俗称的“苦参”,学名为:越南槐,拉丁文名称:Sophoratonkinensis Gagnep .在《中国药典》中,中药名为:山豆根。为规范与药材市场的对接,请更正为《中国药典》记载的名称“山豆根”。已采纳。2.重点任务六修改:(六)核桃产业,西畴县13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不实施;重点任务(七)澳洲坚果产业西畴县发展澳洲坚果3万亩改为1.5万亩,其中:2023年0.5万亩,2024年0.5万亩,2025年0.5万亩。未采纳。理由为: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西畴县规划的核桃提质增效任务面积为13万亩,澳洲坚果面积3万亩。3.林下产业发展不够全面《国家林下经济发展指南》中,涉及林果、林菜、林药、林畜、林禽、林菌等。方案中仅涵盖了林果、林菜、林药,未涵盖林畜、林禽、林菌。建议进一步调研后,再修改完善。未采纳。理由为:此方案是根据“1+3+8”重点产业来编制,林下产业重点只编制林菜、林药、林果。4.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全面。林产业要健康发展,需要夯实与林产业发展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水是生命资源,是产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我州多数山区, 山下有水资源,而山上林间干旱突出,与发展林产业、林下产业对水资源的需求还不匹配,林产业效益还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林间缺水成为制约林产业和林下产业发展的瓶颈。许多山区,交通不便,林产品运输难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建议在林产业、林下产业需水保障,林产品、林产业 生产资料运输,重点林产业地区通信保障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规划,完善方案,落实“3815”战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上新台阶,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基础条件。未采纳。理由为:此方案编制重点是内容为产业发展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可通过其他项目来解决。

(二)州级相关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共收到反馈意见7条,采纳3条,具体为:

州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1条:“第49项、68项我局不作为责任部门,无相关职能”。未采纳。理由为:第49项任务是“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涉及企业纳规工作,属于州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第68项任务是“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步伐,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其中的“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属于食品安全工作,属州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

州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3条:1.总体要求的指导思想部分“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部署”建议修改为:“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张牌”战略部署”。已采纳。2.重点任务的林果产业部分建议:删除“林果产业”部分。理由:李子、桔子、芒果为水果,在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中有具体水果的目标任务等,以免工作重复;或将“采取组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等方式大力发展李子、桔子、芒果等经济林果”修改为“采取组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等方式大力发展板栗等经济林果”;或“到2025年,新发展林果基地10万亩,林果总面积达70万亩,林果产业总产值达32.1亿元”建议修改为:“到2025年,全州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亿元”。未采纳。理由为:林果产业是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3号)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来细化的,不但不能删除,还要按规划组织实施好。3.发展路径的强化质量品牌部分的“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建议增加:“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富宁八角”“马关草果”“麻栗坡草果”地标申请用标”。已采纳。

州能源局反馈意见1条:《任务清单》第42条“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中,农业生产用电由发改价格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具体执行。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删除州能源局,增加文山供电局。未采纳,理由为:此项任务涉及用电优惠政策,州能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理应参与其中。

州商务局反馈意见1条:“第24页57条: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林草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议修改牵头单位为州林草局。理由为州商务局无林产品交易相关职能职责”。未采纳,理由为:交易中心建设职能职责是州商务局,林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属于其中一项内容。

州文旅局反馈意见1条:结合实施方案中“森林康养”内容和任务清单,以及申报标准涉及内容来看,内容还涉及医疗、教育等的融合发展,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增加州卫健委和州教体局。已采纳。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8日

链接: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征求《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http://www.ynws.gov.cn/info/4975/312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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