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4月28日草拟了《文山州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5月5日向16家州级部门和8县(市)政府征求意见建议,未反馈意见部门(单位)6家,反馈意见部门(单位)14家,其中:7家反馈无意见,7家反馈11条修改意见,采纳意见4条,部分采纳意见6条,未采纳1条,已作修改。2022年5月19日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给予调整规划使用功能、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大营商服务等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意见》。2022年5月24日组织了涉及工作任务和职责的15家州级部门进行了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14日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并按回复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6月23日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第十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7月24日按照州政府专题会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2022年8月5日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审查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8月8日再次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省级回复无意见,同日再次征求重点涉及的州级部门意见建议,未反馈意见部门5家,反馈意见部门3家,反馈4条意见已全部采纳。2022年8月11日召开专家认证会议,根据专家论证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8月12日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意见,同意上报。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