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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文山州林草湿资源监管报告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许可调控、综合考核、责任追究六项机制》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022-09-27 15:22  来源: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林草湿资源监管机制,明确林草湿资源监管责任,实现林草湿资源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和效能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林草监测核查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试行)》等规定,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文山实际,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文山州林草湿资源监管报告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许可调控、综合考核、责任追究六项机制》初稿。

初稿形成后,于7月18日向8县(市)党委、政府、州级有关单位、州林草局相关科室、各县(市)林草局开展了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情况均为无修改意见。于8月23日文山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或建议。于10月24日,根据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要求,再次征求州纪委州监委和州委组织部意见。州纪委州监委反馈无意见;州委组织部建议将(三)警示约谈机制中“并由州林草局联合州纪委、监委和州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约谈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修改为“并按程序报州委、州政府,由州级领导约谈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已采纳修改。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7日

链接: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对《建立林草湿资源监管报告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许可调控、综合考核、责任追究“六项机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http://www.ynws.gov.cn/info/1125/2983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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