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文山州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及收集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8月10日形成部门《文山州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公文平台发至各州直有关部门和8县(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截至8月15日,收到书面回复17份。其中12家无修改意见,5家提出7条修改意见(被采纳4条意见,未被采纳3条意见)。未采纳原因分别与提出意见单位进行反馈交流。
一、收到各部门回复意见情况
1.意见一:文山州人民政府研究室提出将实施方案的标题名称修改为《文山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省局文件标题为《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故我州标题也同样拟写为《文山州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
2.意见二:文山州人民政府研究室提出增加“市场主体培育”相关内容。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3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3.意见三:文山州人民政府研究室提出将“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单位中的“州直部门”和“州级部门”两个提法进行统一。采纳情况:采纳。理由:使文章内容统一一致。
4.意见四:广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将“(一)优化开放友好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修改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采纳情况:采纳。理由:优化营商环境范围广大很广,不仅仅局限于友好,故给予采纳。
5.意见五:州发展改革委提出将责任单位中的“州发改委”修改为“州发展改革委。”采纳情况:采纳。理由: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9号)保持一致。
6.意见六:州交通运输局提出将“3.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严格落实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规则和标准。”修改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严格落实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规则和标准。”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共享单车部分监管职能涉及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经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对接,在重点任务分工栏中添加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即可。
7.意见七: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将“1.持续深化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改革,探索优化歇业登记制度。”修改为“持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改革,探索优化歇业登记制度”。采纳情况:采纳。理由:一是“先照后证”已经包含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中。二是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文山州没有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文山州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印发程序相关规定,需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一个月。自9月2日公示以来文件下载浏览67次,截至10月3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回复。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