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预公开、听证及意见征集 > 正文

《文山州重点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到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2022-04-07 15:43  来源:文山州林草局  【字体:     打印

一、州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3月23日书面征求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科学院等14个州级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科学院等9个单位反馈意见,其中收到州市场监管局建议1条:“建议对该规划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已采纳。其他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二、8县(市)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3月23日书面征求8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收到文山市和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反馈,均无意见。

三、8县(市)林草局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2022年3月23日书面征求8县(市)林草局意见建议。收到广南县林草局、丘北县林草局反馈为无意见,收到马关县林草局3条意见建议:“1.结合马关实际,砂仁种植面积由10万亩改为5万亩,林下经济新植规模由11万亩改为6万亩,新植杉木由10万亩修改为1万亩。2.建议纳入五倍子种植项目,总面积5万亩(连续抚育3年),总投资8000万元。3.马关县林产品加工项目:建议把木姜子种植和加工纳入规划,总面积2万亩,总投资1000万元。加工建厂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第1条的“砂仁种植面积由10万亩改为5万亩,林下经济新植规模由11万亩改为6万亩”已采纳,“新植杉木由10万亩修改为1万亩”未采纳,未采纳理由为:马关县是我州的杉木种植大县,并有国家级的杉木良种基地,理应承担发展杉木的重任。第2条、条3条均未采纳,其理由为:此规划为全州林草重点产业规划,五倍子、木姜子等产业不是我州的重点产业,不宜纳入此规划当中。

四、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3月29日至4月4日,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上将《文山州重点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目前,均无意见建议。

五、专家认证会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专家认证会。会上,专家提出:“1.巩固脱贫成果与助推乡村振兴中,不能出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建议修改为脱贫地区、脱贫人员;2.在基础条件内容中,建议增加林地可供情况;3.对文本再认真校对,表述还需要修改完善、内容还可以精简;4、建议将52页中的“各级质监部门”修改为“各级部门依职责”;5.“3+8”中的8个特色产业不突出,产业中的特色产业超过8个,建议重点围绕8个特色产业规划等5条意见建议,均已采纳。

六、专家评审会建议及采纳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会上,专家共提出23条意见建议,已采纳17条,未采纳6条。未采纳的意见分别是:1.用材林基地产业规划树种应包含西畴县的新桐产业。未采纳理由是:新桐产业是新的产业,不是我州重点产业,不宜纳入此规划;2.建议将全州林地面积3020万亩,改为文山州第三次国土调查公布数据3001.28万亩。未采纳理由是:本规划采用的底数均为2020年底数。3.建议将“4个100万亩示范基地”修改为“4个100万亩基地”。未采纳理由是:州委、州政府领导的讲话中,多次提到的均是4个100万亩示范基地,为保持上下一致性,因此未采纳此条建议。4.建议在各重点任务中,每个面积超过3000-5000亩的产业基地集中地段,建立1个(3-50亩)示范标样地。未采纳理由是:规划中的科技支撑中已明确示范基地任务,加之如3-50亩就建示范标样地,任务量过大。5.建议油桐产业中,将文山市、砚山县纳入,但面积可以不大。未采纳理由是:本规划为重点产业规划,文山市、砚山县发展面积小,不宜纳入此规划。6.建议补充石斛精深加工内容。未采纳理由是:规划中已有林下药材的精深加工内容,而石斛只是林下药材中的一种具体产业,不宜再单独在规划中增加精深加工内容。

文山州林草局

2022年4月7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