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预公开、听证及意见征集 >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3-16 17:52  来源: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为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1﹞1号)精神,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起草《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告内容:《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27日。    

三、意见建议反馈及联系方式: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州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刘承文,电话(传真):2140231,邮箱:562647305@qq.com   

附件:《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dzzwb@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dzzwb@163.com,0876-3990267;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