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2021年6月,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州人民政府政务网、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有效意见3条,已采纳0条,未采纳的意见有:第一,“建议将装修纳入可提取范围”,未采纳的原因: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装修不包含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范围内。第二,“建议增加(装修)一条可以提取公积金......把房屋中小修理、装修改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未采纳的原因: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装修不包含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范围内。第三,“建议明确偿还夫妻双方住房贷款本息时对公积金账户内剩余金额的要求”,未采纳的原因: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在《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已明确提取额度。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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