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文山州农垦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文山州农垦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文山州农垦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3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召开相关会议3次,举办专题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五公开”,加强日常公开。决策公开方面,对涉及到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各项方针决策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切实保证了职工群众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事的知情权,同时获得了职工群众的支持理解,促进了决策的落实。执行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住房保障。管理公开方面,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公开工作,要求农场对投资项目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机密外,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公开,保证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服务公开方面,及时公开涉及到职工群众利益的收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结果公开方面,做好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使用、物业选用、年度考核、绩效分配、救灾捐款等方面结果公开工作,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公开政务动态信息40余条。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将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编报、统一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农垦改革等信息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文山州农垦局无“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但认真组织学习政务服务相关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有关知识和要求,及时修改后台登录初始密码。2018年,无建议提案办理事项。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即文山农垦联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解读。结合挂钩扶贫工作,到定点扶贫村认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无相关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加强公开宣传栏维护。组织参加“12345”政府热线工作培训,并及时接入“12345”平台。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无相关举报、复议、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做到“先审查,后发布”。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下属企业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此外,还制定了政策解读、新闻发言人、依申请公开、考评等制度。
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8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的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载体单一、公开的效果不够明显。
三、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加强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等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做好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农垦改革等方面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健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分析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促进工作推进。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使各科室形成政务公开习惯和自觉。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培训和指导,要求各科室要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公众提交的申请,进一步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申请登记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办理答复。
(四)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农垦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做好局机关机构改革等文件的解读。
(五)加强局务会议公开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列席局务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
(六)积极向媒体公开
加强与州内新闻媒体对接,向社会发布农垦信息。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农垦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