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它应报告的事项14个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现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57号,邮编:663099,电话:0876—3037266,电子邮箱:wszwgtj@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抓实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规范推进工作。公开信息涵盖面得到拓宽,将资金、人事、政策、业务工作等政务信息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开及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州文广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开。年内,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80条,内容包括部门预决算信息、权责清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件、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动态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通过自办文广体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方式,结合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年内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惠民信息160条;同时,全州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在免费对外开放和公共体育场馆在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过程中,通过固定信息公开栏、宣传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向文化经营户宣传最新的有关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的政策规定及有关处罚信息,通过执法检查带动政务信息宣传,通过信息宣传带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281号),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公共文化体育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职责、办公和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免费开放和优惠开放项目;公开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惠民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落实。一是准确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暨“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事项,进一步规范部门的权力清单。目前州文广体局有6类522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48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调整之后的权责清单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进行了公示和公布,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重新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标准文本,及时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平台,并通过网上大厅及单位信息公开窗口向社会进行公布,促进审批服务的标准化、便捷化,提升工作质量。按照“放管服”改革“五个为”“六个一”专项行动要求,完成了“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网上办”四个清单的编制、审核、调整完善和公示工作。选派2名业务员进驻州政务服务大厅,2018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受理数38件,办结数38件,办结率100%。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年内全文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共19条。其中:2017年续办续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12条,2018年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7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在制定部门重要政策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要求等向社会公开说明。年内,公开政策文件解读1次,向州政府报送代起草文件1个,同步报送了政策解读文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舆情信息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对社会热点的回应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2018年,州文广体局未发生突发重大舆情事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公布州文广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局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联系方式及地址,建立办理程序。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扩大。一是2018年4月在州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申请开通州文广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及时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同时按要求完成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资料上报,开通12345政府热线和VPN专线,确定局办公室一名联络员负责,进一步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工作,不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二是2018年10月启动建设“文化云南云·文山”平台,目前正收集相关场馆及单位基本信息进一步完善平台资料。“平台”建成后将通过云平台发布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性”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州文广体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稳定固化。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整合推进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及时推进工作开展。二是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压实工作职责。三是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规范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发布政务信息。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督办督察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的发布由于涉及全州性文体信息,由于面大数多,目前,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信息已收集上报省文化厅进行审核批阅,还需待确定后才能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科室、州直各文广体单位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做到规定公开的全面公开。
(二)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登记制度,落实公文公开标识属性,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州图书馆和广播电视台宣传窗口、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平台建设,抓好部门12345平台建设,不断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平台。
(四)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制定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细化办法、制定公开清单,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文化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