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汇总2018年度文山州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14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文山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邮编:663099,电话:0876—2185606,电子邮箱:ynwssf@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规范建设,报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的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拓展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效果。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文山州司法行政网、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8年,更新政务动态信息241条(其中通知通告12条、工作动态229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4条(其中工作简报120条,其他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2018,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网上公布了《文山州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文山州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算》。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运用文山州司法行政网、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司法行政微博,同时还利用《文山日报》、《云南法制报》等公众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将州司法局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通过公函形式送达至州人大、州政协及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公布,全面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2018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在文山州司法行政网上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对应的解读材料,方便公众理解文件内容。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工作,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2018年通过网站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4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成立了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山州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敏感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处置能力和水平。2018年未发现政务舆情。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处理情况:2018年无处理情况。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加强对文山州司法行政网的管理,网站科学设置了一级栏目,重点保留“通知公告”、“图片新闻”“政务信息公开”等重要栏目,取消了二级栏目。认真做好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文山州司法行政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扩大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传播渠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整改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指导全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动态信息多,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类信息少;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浅出,形式单一;三是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发布不够及时。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工作常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每月对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四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司法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47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7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