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14个内容。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7月5日,原文山州国税局、原文山州地税局合并为新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新机构成立后,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及时成立新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通过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九大类32项公开事项,逐一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通过文山州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开,并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做到及时更新,扎实推进“五公开”要求。2018年,通过文山州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352条。
(二)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积极邀请文山州电视台、文山日报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税企座谈会、文山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进校园宣讲、“问需求、优服务”税企座谈会、“问需求、查短板、帮发展”民营企业话税收座谈会等会议,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按照职能职责与层级,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报文山州、县两级法制机构编制办公室备案,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三大领域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税务部门职能,逐条对照、细化分解至职责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公开工作。2018年无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坚持“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第三方代办为补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多元化办税理念,大力推广云南省网络办税服务平台,设置自助办税终端12台,整合升级1个24小时办税厅,切实提高网上办税率。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拓展多渠道办税,全州共设置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39个、车购税代征点13个、邮政委托代征点45个。优化全智能实体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做好错峰办税、就近办税、多元办税引导,推动“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
(二)落实“一人通办”。以“一窗一人通办”服务模式为标准,规范窗口设置,优化人员配置,全州共设置服务窗口170个,综合窗口92个,专业窗口78个,设置越南语、壮语、苗语、瑶语等多语言服务窗口7个,提供多元化纳税服务。所有窗口顺利上线“统一工作平台”,实现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各项税费业务的综合办理,形成“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全程监督、风险推送、核查整改”的完成流程,进一步统一办税标准和执法尺度。
(三)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动。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优化办税流程,提高网上办税比例,做好涉税信息公开,加强外部信息共享,开展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大力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信息多次采集变为一次采集、多表填报变为一次填报、多次办理变为一次集中受理处理,将减轻征纳双方的办税负担,提升新办纳税人办税体验感。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文山州税务局接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已按要求将意见反馈至代表委员、牵头部门,并按照州政府办要求在指定网站、指定栏目进行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做好政策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账号等载体,主动发布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改善民生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专业的税收政策解读,切实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
(二)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在办税厅设立资料宣传区、宣传触摸屏、LED屏以及门户网站、税企QQ群、微信公众账号,对最新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热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设立纳税咨询台,专岗专人负责解读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咨询。2018年,通过文山州税务局网站、“文山税务”微信公众账号发布税收政策及政策解读信息88条。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新机构的领导班子分工,及时调整、明确新机构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言机构,进一步完善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加强与州委网信办信息共享,强化对涉税舆情的监督管控,杜绝擅自编造或胡乱传播不实消息,实行每日“零信访”报告,密切关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有关媒体,以及门户网站、举报信箱、监督热线等渠道反映出的涉税舆情信息,全面落实涉税舆情的收集、监测、分析、处理和上报。2018年,无涉税舆情事件发生。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结合税务部门职能,明确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申请、受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依托门户网站受理电子申请、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申请两个途径处理依申请公开。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文山州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网站、12345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税收政策咨询台、社会媒体、税法宣传月活动以及“文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原文山州国家税务局与原文山州地方税务局已于2018年7月5日合并挂牌为“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对外网站已经在原文山州国家税务局网站上进一步整合,原文山州地方税务局网站按照要求,经报批文山州电子政务管理局,现已进行了永久关停下线。现对外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网站,并于2018年7月5日开始启用。新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下的子模块,进入网址http://www.yngs.gov.cn,通过站群导航栏目可进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页设置要求,只开设工作动态、县市简讯、通知公告三个栏目。2018年通过网站发布信息140篇。原“文山国税”、原“文山地税”微信公众账号于7月整合为“文山税务”微信公众账号,2018年,发布信息212篇。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服务周到,文山州税务局2018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件发生。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制。2018年7月5日,原文山州国税局、原文山州地税局合并为新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新机构成立后,及时成立新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州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州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局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及时跟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专项抓,责任人具体做”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局务会等方式,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部署指导下步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文山税务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8年全州系统办公室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同时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和办公室人员的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承接好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
(三)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实行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涉税信息,都由制作或获取涉税信息的源头部门负责启动公开程序,并对需要公开的涉税信息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按照“部门申请、层层审批”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再通过“税务办公信息系统”按照规范公文流程进行审批,并在发文处理单上明确勾选主动公开选项,待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才进行公开。
(四)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制定应急措施和病毒防范措施,做好网站系统备份及故障快速恢复机制,确保突发情况发生后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要求网站管理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发现网站内出现不良信息,第一时间内关闭其信息内容,防止继续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报告网站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领导,对信息来源及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未发生网站安全事件。
(五)强化考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岗位职责和绩效管理要求,承接州委、州政府和省税务局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至责任人,切实做好责任人员绩效考评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州税务系统考核指标体系,做好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对考核指标承接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问责。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公开实效性不高,时松时紧,认识和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内容欠全面,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量不大,服务大众的成效不明显。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需要统一标准和规范操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山州税务局将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学习。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主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健全机制。从细从小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做好信息提供、审核、网站维护、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对现有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审查方式等内容,明确更便于各部门实际操作,强化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工作,形成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
(三)丰富形式。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厅的各类咨询服务功能和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的宣传服务功能,与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日常税收管理宣传、专题性税收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内容和查询方式,进一步强化税收工作透明度,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5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5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