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政办电﹝2018﹞184号)文件的要求,汇总2018年度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材料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14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联系州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地址: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区B414,邮编:663099,电话:0876-2191055)。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州政府研究室始终把《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文山州政府研究室关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文商发〔2018〕11号),成立了由主任韦波任组长,副主任胡廷汉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科,杨若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州政府研究室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全室工作的重要日程,主任是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由胡廷汉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从而使我室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各科室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室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职能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州政府研究室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努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我室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公开程序,强化审批流程。一是信息公开,符合要求。州政府研究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严格审核,规范运作。结合政府研究室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在文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9条,内容涉及部门决算、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主要采取在文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开的形式和微信公众号、机关公开栏等媒体发布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职能职责中,涉及不到任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事项。因此,我室没有可公开的目录清单,州人民政府网站也未为我室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政府研究室成立了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统筹用好新媒体公开资源。州政府研究室成立了微信公众号,编写了文山州政府研究室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简版和完整版,编写了业务手册,提高公开效率。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2018年度工作中,我室没有接到任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因此,我室2018年没有可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事项。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一是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健全了“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和“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将文山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室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及时公开部门信息,并建立“12345”政务服务查询热线,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利用宣传周活动、公告栏等公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州政府研究室领导充分利用各种进行宣传和解读,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州委党校、文山行政学院开班等机会,对国家重大政策进行解读。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度,未发现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办理情况:2018年度无办理情况。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州政府研究室建立了“七花智库”微信公众号。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下发了《文山州政府研究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印发了包括政府信息报送、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协调发布、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13个制度;另外还制定“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新闻发言人制度”、文山州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我室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州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室加大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认识不到位,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合理分工、各负其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力度。三是定期对信息内容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安全。
十四、其他应报告事项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政府研究室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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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