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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30 18:02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2018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08号)要求,文山州住房向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提升政务服务实效、推进政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部门工作更加阳光透明,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州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州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门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统筹协调抓好州住建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局属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均要求设立兼职联络员。由于有专门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的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明确公开属性。凡单位拟制的公文,以及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一律按程序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并对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说明。二是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均事先向全州住建系统和州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在会议审议时说明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抽查工作计划,对标对表对企业抽查检查,把检查情况在文山州政务网州住建局专栏进行了公布。四是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全面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全州住建系统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网、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5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人事等各类信息166条;住房保障类信息115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317条,中标候选人公示306条,中标结果公示34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专项审查办结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共146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共15项。

二是依法监管了119个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119个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网和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同步发布或公示。

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月至5月2日,州住建局共依法办理核发了9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时按照双公示要求将施工许可信息依法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5月2日,经州委编办批复同意,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下放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2018年8月30日,州住建局依法对砚山县乡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10家联合体投标单位和文山市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2家联合体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18年9月4日将14份行政处罚信息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网、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于2018年12月将上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

四是做好其他信息公开工作。首先,加强与招投标工作关联的其它信息公开。在州政府网站公开了《201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178名评标专家培训考试成绩、《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山州分库评标专家名单的通知》等信息。其次,抓好安全监督信息的公开。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政发〔2014〕7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51号)要求,自2014年12月17日起,州住建局已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全部下放到县(市)级,由各县(市)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安全监管。州住建局主要是依据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州各县、市建筑施工安全进行业务指导、抽查和巡查。2018年以来,州住建局共暂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份。第三,抓好质量监督信息公开。根据《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州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其它职权事项的通知》(文住建发〔2018〕68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质量监督全部下放由各县(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2018年1月至5月2日,州住建局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上注册4个工程质量监督项目。2018年5月2日至12月未注册在建工程项目。第四,抓好竣工有关信息的公开。2018年,在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监管平台办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计15个项目,其中,包含往年转接项目。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职责,认真抓好住房保障领域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对相关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公开了住房保障领域政务信息115条,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信息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共发布招标公告317个、中标候选人公示306个、中标结果公示341个。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规范行业系统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修订完善了州住建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指导八县(市)住建局取消了施工许可阶段需要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和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新的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已在文山州政务网州住建局专栏公开实施,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发放。实现了事项清单目录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目前州级行政许可事项6项,县(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4项、州县(市)按不同受理标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5项,目前州级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力争做到让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8〕34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4号)和《文山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18〕130号)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编制了“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推进“网上办”工作清单。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整改问题清单,并按月开展情况报送和通报工作。结合“放管服” “六个一”月报表,进一步清理了建设项目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积极整合优化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办理流程情况,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间。四是实施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进一步组织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科室对窗口业务人员进行了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窗口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政务服务窗口接件回执、受理回执和送达回执单等流程不断规范,做到了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了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发布。全年承接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件24件(12件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9月底已全部办结,并在文山州政务网州住建局专栏发布了复函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在文山州政务网州住建局专栏公开了《关于预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文山州2018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材料》以及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解读文件,同时公开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问题线索举报投诉电话。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州政府网站公开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政策解读材料。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扶贫挂钩点开展农危改政策、精准脱贫政策解读不少于2次,10月配合省住建厅开展“金色热线”栏目政策解读1次,11月参加文山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解读农村危房改造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业扶贫政策1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一是积极稳妥做好住房保障舆情回应。高度重视住房保障领域的舆情回应工作,凡是群众通过网络、电台、电话、书信、来访等方式咨询的政策或举报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当面及时给予答复解惑,不能立即答复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国家、省、州的相关政策,在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二是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引导正面舆情,维护社会稳定。第一时间向州安委会、州政府、省住建厅报告了年内发生的3起(死亡3人)的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组赶赴麻栗坡县猛硐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收集受灾情况附带灾后重建请求事项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务舆情问责机制建设。不定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对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科室(局)、下属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或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全年未发生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情况。2018年,通过微信回应社会关切6次。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1件,其中竣工验收备案申请27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4项,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在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页上开设了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州住建局工作实际,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尽量公开,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平台。于2018年10月底完成了96128、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归并整合并加挂手机号,完成了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资料的上报工作,同时明确了相应的联络员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保证了热线电话随时有人接听、第一时间回应。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和备案、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协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关内部主要事项公开10项制度,并在文山州政务网州住建局专栏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对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以及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文书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件。三是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对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类政府信息作了明确规定,并按时保质完成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8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发布精细化程度不高。四是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在下步的工作,州住建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加以推进。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监督。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245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6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

1.当面申请数

3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31

1.按时办结数

3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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