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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1-30 10:36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2018〕184号)。2018年,文山州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国家和文山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作用,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有关情况(具体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1月-12月,文山州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2条,占59.5%;其他类信息219条,占40.5%,包括法规文件类2条,规划计划类6条,统计分析类18条,公告公示9条,人事信息类4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9条,提案办理4条,办事指南18条,警务新闻90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为了便于群众查阅信息,我局将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内容主要侧重于:  

一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情况,主动公开各县局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性文件;

三是公开对扫黑除恶工作下一步的规划要求信息;

四是统计分析我州黄标车治理淘汰数据情况以及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情况;

五是主动公开我局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问题及整改公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进驻文山州督导公告等信息;

六是市民关注程度高的警务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是提案办理答复;

九是公安机关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

十是举办警营活动相关新闻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公开:  

1.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2.“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  

3.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局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为进一步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我局在“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有5类113项清单)。  

六、回应关切

2018年,文山州公安局通过新媒体,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枫桥经验”、“扫黑除恶”、打击网络犯罪等信息;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社会关注的“百日安全行动”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统一行动开展情况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领域和深度还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具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或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2019年,文山州局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组织局直各部门认真细致梳理2019年的政府公开信息;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及时回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组织全体机关民警、辅警学习《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州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4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6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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