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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30 10:25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2018〕184号)的要求,州水务局对2018年1-12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文山州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08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层层负责,不断增强水务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8条,全州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内容的相关要求,提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形成信息公开目录,并分解到各科室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各科室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按分解任务提出拟公开信息,办公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文字审稿和保密审查,政监科对拟发布信息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管领导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批后,办公室对发布信息进行发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制度》《文山州水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供保障。三是夯实平台建设。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73号)要求关停网站后。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申请开通了水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申请开通了“文山州河长制”公众微信平台,年内共发送72期图文信息,累计推送消息363余条。积极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全面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积极配合“12345”政府热线平台整合统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努力挖掘政务信息公开资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决策领域的信息公开,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和全天候的政府信息公共服务,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8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7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6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1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及时做好州水务局职责、领导分工、科室职能等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涉及水利重点项目政务信息,年初公布了州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表;公布了州水务局局长在2018年全州水利工作会议上讲话,公开了全面州水务局的重点工作和重点计划;认真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实事求是公布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四个一百”“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和州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定期不定期通报水利投资完成情况和重点水利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全年共发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件,及时公布重点水源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和开工信息15条;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州水务局、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站、州水务局职工培训学校、德厚水库建设管理处和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的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要求,州水务局开展了多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8项,已全部进驻州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抓住“集中进驻”和“充分授权”两个关键环节,州水务局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制发了书面授权书,逐项授予了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规范编制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8年州水务局政务窗口共办结行政许可35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文审改办发〔2018〕9号、文协调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并上报了州水务局《行政审批标准化梳理事项清单汇总表》《全省精简审批流程梳理统计表》《“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网上办”事项清单》,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进一步实施网上行政审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州水务局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和“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进行公开,2018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5件,并全部在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议办理和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全年共政策解读3条。二是积极参加2018年度“七乡观察行风热线”,我局主要领导于2018年8月30日下午做客文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与听众亲密互动,紧扣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就我州水务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中的任务、目标和措施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解答和答复听众群众需要咨询、反映的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高度重视舆情风险防控,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着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热点舆情回应,严格按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的要求,主动发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一是在防汛、抗灾期间,及时发布汛情、灾情以及抢险救灾等工作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发布汛(旱)情动态10期。特别是在应对富宁县阿用乡堰塞湖,麻栗坡县猛硐乡“9.02”洪灾等重大险情灾害时,州水务局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更好的引导了社会预期,避免了不良舆论的发生。二是依托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水利服务窗口,全年共办结行政许可35件,并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和网站进行公示。三是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涉及我州水利的政务舆情及时回应,全年未发生水利政务舆情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州水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73号)要求,州水务局门户网站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2017年9月15日正式关停。目前主要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水务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均有严格的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程序,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文山州河长制”公众微信平台于2017年12月申请开通,于2017年12月13日通过认证。该平台主要用于宣传全面实行河长制的相关政策,落实河长制的相关措施,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接受群众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至今,用户713人,1-12月,共发送72期图文信息,累计推送消息363余条,涵盖河长动态、乡镇动态、上级文件、县级文件、新闻资讯、投诉与建议、县级河长名单等方面内容,用最直接的方法向广大微民发布文山州河长制工作最新、最及时、最权威的新闻、信息和公告。三是积极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全面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积极配合“12345”政府热线平台整合统一工作,争取年底实现全州“96128”政务查询专线与“12345”政府热线整合,打造“12345”政务热线平台,实现“一号对外”,确保政务热线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制度》《文山州水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制度》等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供保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缺少专项经费,由于单位经费渠道单一,财政核拨的人头经费仅能勉强满足单位日常运转,仅靠本部门能力无法解决,需要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根据州政府要求,我局已关停门户网站,现阶段政务公开仅仅只能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开展。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对全体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重点和热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州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水务管理建设。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健立建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文山州水务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文山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8年)》《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06号)等文件抓好落实,没有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州水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6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

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

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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