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宁县不断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满足过渡期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在发展生产中的信贷需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宣传,实现“应贷尽贷”。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承贷银行业务员作用,围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办理流程、贷款用途等方面持续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截至2月底,全县当年放贷2644.45万元,获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561户;历年累计贷款金额24259.61万元,获贷5221户,贷款余额11469.04万元。
强化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严格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农户开展调查,了解贷款用途、产业发展前景和还款能力等,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防范信贷风险;在县级设立1700万元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启动风险补偿机制。
强化协作,加大清收力度。制定清收工作方案,组成清收工作组,强化协作分工,上下联动和信息共享,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农户,利用春节返乡契机,采取电话和上门催收、法律手段等方式,做好贷款清收工作。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催收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开展调度,定期通报各乡(镇)清收进度,对清缴进度慢、逾期率高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压实清收责任。
强化服务,提高还贷能力。按照“还款一批”“展期一批”“续贷一批”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农户办理贷款延期或展期;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作用,为贷款农户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产品营销等服务,提高致富和还贷能力。2021年,为农户办理续贷282户;通过小额扶贫贷款,助推八角、甘蔗、道地中药材等产业种植131.12万亩,实现生猪、肉牛、家禽和山羊出栏202.65万头(只),肉蛋奶类总产量2.18万吨。
(州委办公室信息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