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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五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

2022-02-02 08:42  来源:富宁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富宁县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兜底保障一批”的行业责任,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精准、措施精准、退出精准和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等内容,从组织领导、守住底线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   

持续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富宁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形成民政干部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促成效。   

聚焦困难群体,守住保障底线。持续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认真落实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有特殊困难情形的通过“一事一议”按程序给予急难救助。2021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86452人次14029.0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22533人次2340.33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3万人次809.86万元。   

实行动态监测,主动及时救助。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主动申请、救助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摸排核查相结合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救助及时”。2021年,共有易返贫致贫户1004户3921人,纳入民政社会救助1001户2288人。   

精准认定对象,分层分类救助。根据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分内中外三个救助圈层,对处于核心的内圈层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处中间的中圈层的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或专项救助;对处于外部的外圈层的所有社会公民,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给予急难社会救助。2021年,审核确认民政救助对象5255人,其中低保对象1755人、特困人员34人、临时救助3466人。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充实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力量,共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215人。民政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引导,让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三项生活困难救助事项。2021年,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累计受理生活困难救助服务事项2996件,办结2994件,办结率100%,实现行政成本减负“办事不求人,审核不见面”的工作目标。  

(富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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