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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经营性用房租金645万元

2020-12-15 08:30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富宁县认真组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按照程序和规定,着力支持全县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一是由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出减免租金书面申请,报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落实,确保减免对象、金额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由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与富宁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签订《房租费减免补充协议书》,并报富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三是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财政国资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截至目前,全县租金减免政策惠及中小企业2户,个体工商户265户,共计减免租金约645万元。富宁县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举措,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克时艰,有效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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