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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22年5月水质状况报告

2022-05-27 15:59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一、监测情况

2022年5月,文山州2个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开展监测。  

(一)监测点位  

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个水源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表2的补充项目均达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均达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文山州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备用水水源2022年5月水质状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文山州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备用水

水源2022年5月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备注  

1  

文山市  

暮底河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  

2  

文山市  

布都河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即进入自来水厂的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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