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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两推进三强化”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1-04-17 08:35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打印

近年来,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库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富宁,推进富宁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一是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行动。在巩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金竹坪水库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通过审查。目前,富宁县水务局正在有序组织实施“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加强河湖库水环境治理。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实施“河长制”作为“书记工程”来抓,确定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559名。完成富宁县6条主要河流50条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1座中型水库、11座电站水库、50座小(二)型水库、60座坝塘、1个灌区3条渠道名录整编及河长设置,全面建立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河长体系,实行“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由各乡(镇)、村(居)委会对辖区河湖库渠分片(段)开展综合治理,构建覆盖全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道整治格局。  

三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主动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如期建成谷拉河大桥和南利河大桥2个水质自动站并实现与全国联网,按月对国控、省控断面及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月通报,通过县政务网公开“富宁县地表水环境状况报告”。“十三五”期间,富宁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年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富宁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环境安全大检查、“河长制”巡河检查等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十小”企业,推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十三五”以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约700家(次),共处理群众举报80余件,共立案查处案件30件,共处罚金108.9万元,关闭或搬迁规模养殖场4户。      

五是强化农业污染源头管控,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目前,富宁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2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2%,农膜回收率达80.09%。扎实推进剥隘水库网箱养鱼问题整治,防止水域环境污染,2019年以来,富宁县共出动船只200余艘次,人员1000人次,车辆300余车次,拆除网箱1029.84亩。    

(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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