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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打造水生态新城

2020-11-03 08:59  来源: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2017年以来,富宁县以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为抓手,逐河逐湖设立党政河长湖长,建立河长湖长牵头、河道主官为“纽带”的“交办、会办、督办、查办”工作机制和跨省界“联合河长制”,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清单,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9月,顺利通过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推进河湖长制,实现“管得全”。全县列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库渠塘总计180条(座),其中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39条,50平方千米以下河流11条。目前,共设置各级河长559个,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设置县级湖长1人,乡(镇)湖长1人、村级湖长1人。在河湖库渠岸边显著位置安装152块河长公示牌,河长制公示牌主要包含了河流名称、起点位置、终点位置、河流长度、流域面积、各级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行动计划48项具体工作,开展河长清河、水污染防治、剿灭黑臭水体、河湖库渠“清四乱”、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等17项河(湖)保护专项行动。目前,全县各级河长开展巡河6860人(次),累计发现问题405个、整改402个,整改率达99.26%。 

细化工作职责,实现“管得住”。编制“一河(湖)一策”,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并实行“一单一销”的工作流程,围绕河长制工作6大行动计划48项具体工作,开展河长清河、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黑臭水体、河道采砂清理行动、水源地综合保护、“七改三清”行动、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保护、地下水清理、水生态修复、河湖联合执法、水库垃圾围坝清理、固体废弃物治理、河湖库渠“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涉河湖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行为等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实现“管得住”。 

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合力管”。在实现河湖有人管的基础上,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治水合力。一是富宁县水务局、剥隘镇人民政府与珠江委水政监察总队西江支队、百色水利枢纽右江管护公司,对珠江流域云南广西两省交界河段开展水事联合巡查,协助配合剥隘镇河长开展工作,与河长一起巡河、一起发现问题、一起研究对策、一起督导检查,同时承担部门之间、省县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推进跨省市河湖联防联治。二是全县27个县级河长联系部门、5个河长清河行动牵头部门、6个河长清河行动配合部门、13个乡(镇)、145个村委会开展了清河行动,妇联、共青团等团体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清河行动和清洁美丽家园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河(湖)保护行动中来。全县共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476辆,参与人员8335人(次),清理河道449.97千米,清淤、清污、清垃圾杂物共350.36余吨;开展联合执法9次,参与执法人员145人(次),清理没收网笼约400多米,拆除违规建筑物1980平方米。切实解决当前河湖库渠管理存在的垃圾堆放、非法采砂、侵占岸线、入河排污口肆意排污等问题。

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实现“管得好”。以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为核心,水岸同治、区域共治,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投入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21万元,对县城区长达3.8公里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全面清理河道两岸的堆积垃圾、杂草、河道淤泥,完成清淤8.5万立方米。加快建设生态河堤,投入资金2300万元,建成县城普厅河上游支流生态河堤3.68公里,修复水毁河堤1.02公里,支流各甫河山洪防洪固滨石笼生态河堤4.48公里。同时,出台《富宁县剥隘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百色水利枢纽剥隘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库区水面清理整治行动和养殖网箱整治行动,于2018年完成剥隘库区网箱养殖勘验认定工作,完成31个村小组770户的1934.09亩养殖网箱现场勘验,根据《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剥隘库区规划养殖面积为825亩,需拆除1109.09亩,截至9月27日,已拆除网箱面积529亩,拆除率47.7%。河湖生态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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