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4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工作以来,截至9月12日,共向文山州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02件,其中,来电举报101件,来信举报1件,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县(市) 办理。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各县(市) 加快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9月12日18时,已办结17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向文山市转办65件、办结10件;向砚山县转办5件、办结0件; 向西畴县转办4件、办结0件;向麻栗坡县转办3件、办结0件;向马关县转办6件、办结2件;向丘北县转办3件、办结0件;向广南县转办10件、办结5件;向富宁县转办6件、办结0件。
对查证属实的案件,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初步统计,责令立即改正2、限期整改3家、立案查处1家、关停取缔1家、约谈1人。州、县(市)两级对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通报批评的方式,对广南县珠街镇人民政府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县(市) 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详细报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文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