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正文

富宁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良好

2017-09-11 16:45  来源:文山新闻网  【字体:     打印

为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和发展问题来抓,结合富宁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富宁县涉及23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的有10个,中期整改的1个,远期整改的12个。通过采取以上六大措施,截至2017年8月底,立行立改的已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为70%;中期整改的1个已整改完成;远期整改的已完成6个,整改完成率为5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整改工作推进良好。    

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涉及治国理政、绿色发展等10个专题;深化党校生态文明教学,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习培训计划中;拓展全社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在富宁手机报、云南通富宁党政客户端、富宁发布等新媒体持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开展“多规合一”,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涵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州委、州政府大力推进“三农”发展大规划的机遇,大力培育甘蔗、油茶、八角、速生林、水产养殖、生物制药等生态农业,全县八角种植面积达47万亩、甘蔗45万亩、速生丰产林49万亩、油茶60万亩、热果4万亩、水产养殖3.1万吨。    

切实加强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富宁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十三五”全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全面排查摸清清华洞锑污染源,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启动清华洞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已与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已完成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环保厅审查,争取纳入省级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富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对2014年以来开展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富宁县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持续优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强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目前已完成一般农区、工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完成土壤采样311个,加密点采样14个,水稻协同采样20个,设置国控点32个,土样已送省农环监测部门分析。根据省、州要求,将涉及土壤污染的企业排查情况录入系统平台,《富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完成对清华洞上游废弃锑矿山的治理,项目总投资696万元,目前治理工程已通过初验并发挥作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定《富宁县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对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转移处置过程进行动态监管,目前已通过系统申报企业(单位)17家,已通过系统转移报批4家。    

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3.55万亩、封山育林4.85万亩。完成跨年度实施的2015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3.75万亩,完成人工造林任务7781亩。实施坡改梯措施面积3547.5亩,流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为83%。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成立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17名。严格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核查清理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活动。截至目前,在自然保护区内共查处9起非法放牧行政案件、1起非法采矿行政案件、1起非法采石行政案件、1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    

切实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开展全民绿化、全面绿化。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增长至4242.3亩,建成公园7个,完成绿化投资270万元。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组织修编《富宁县县域镇(乡)一水两污体系建设规划》《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00户,全县13个乡(镇)自来水供水实现全覆盖,完成1094个村小组3.27万户“一户一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2017年计划完成所有乡(镇)“一水两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新建城乡公厕123座。新增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自然村1394个。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富宁县农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富宁县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减少畜禽污染整改方案》《富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目前,全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州级生态文明村36个,省级绿色学校3所,州级绿色学校1所,绿色家庭5户。    

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印发《富宁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改革目标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源头严防制度。坚持把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作为项目上马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过程严管制度。3年以来,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3件、查封扣押2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富宁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已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于2015年通过省环保厅达标验收,达到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能独立正常开展业务;富宁县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选址已完成,县财政安排了120万元配套资金,待设备到位后即可实施建设。    

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宁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要求各整改单位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制定印发《富宁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层层分解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严肃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移交整改问题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改进度迟缓、整改不力的,认真查实,严肃问责。严格督导检查。县督查室多次督导,2次发文,要求各部门按照《富宁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县督查室下发督查文件,明确各乡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常抓不懈。(陈正华)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