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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加强城乡环境污染治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2017-09-06 11:27  来源:文山新闻网  【字体:     打印

本站讯 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砚山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影响民生福祉的环境问题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城市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治理,全力推进城市环境治污管理水平,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山水宜居型城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该县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大气污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汽车客运站点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城乡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学校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乡噪声污染治理。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2017年、2018年分别达到70%、100%;2020年县城实现变扫为吸目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县加大县城绿化、亮化、美化力度;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严格建筑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做到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堆放有序、封闭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完善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合理布局客运站点、公交站台,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护和改善听湖水质环境;全面推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包秩序、包交通)责任制。实行生活垃圾定时清运,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倒放,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城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强化城区道路、路灯、绿地、广场以及人行道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对有意破坏者依法处理,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安全;加强各种广告牌的管理,规范宣传形式,集中清理城区影响县城形象和环境的不文明、不健康、不规范户外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整治县城“牛皮癣”广告、规范汉字使用;规范城区家禽、宠物饲养;整治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净化县城空气及空间;彻底整治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单位居民小区“脏、乱、差”问题,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整治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规范房屋出租与管理。

县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城区各路段以及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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