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提升全市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文山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着力推进环境卫生全面整治。督促餐饮单位指定卫生清洁专员,定期开展就餐区域清洗消毒,按日检查后厨灶台、台面地面及排水沟等清洁情况,责令餐饮单位立即整改脏乱差问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达到要求,确保餐馆后厨长期保持清洁卫生,灭鼠、灭蚊、灭蝇和灭蟑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达到标准。
着力推进餐饮行业卫生达标。重点督促中大型餐馆参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政策标准,新建或者改造洗手设施;督促餐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建立健全后厨卫生清洁、从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制度;鼓励餐馆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为公众健康卫生就餐创造条件。
着力打造餐馆卫生标准亮点。结合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分布实际情况,选定西华路、民族村餐饮单位作为“净餐馆”专项行动整治试点,实行辖区监管所负责制,压实试点推进工作责任;先后开展5期培训,对两个试点区域及光大、新平、金石路等片区393户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开展现场指导,增强餐饮单位负责人“净餐馆”认识和能力;充分借助微信群、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实时开展餐饮问题整改现场指导,促进整改工作实效。
目前,全市共发放“净餐馆”告知书3274份,提出餐馆整改意见3234条,发出整改通知书926份,全市已实现明厨亮灶达标1823个,实现“七个达标”达标289个,基本整治规范640个,全市持健康证上岗8081人,基本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正逐步录入“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向社会公示。民族村和西华路餐饮服务单位试点也已取得初步成效。该项工作还在持续落实中。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