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除烟草违法广告行动。
在永安社区住建局路口,执法人员向卷烟经营商户下发《关于清除烟草广告相关内容的通知》并提出整治意见,要求商户限时把门店和店里带有“名烟”“名酒”“正品烟店”等含有“烟”字的广告及时清除和更换,不允许设置带有烟字的广告。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还撕掉带有名酒名烟的广告,要求店内所有烟草广告都要更换,烟花爆竹等要设置专营柜台,不允许私自散卖,严格规范市场。
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长陆荣介绍,根据爱国卫生专项运动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联合对广南县城烟草广告进行整治,希望各烟草专卖零售户和批发店不要在门店、公共场合发布烟草广告,取消含有烟草内容的门头门店招牌,和室内装潢装饰,如果限期内不拆除将依法处理。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解决好关系群众健康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爱卫运动相关精神和要求对卷烟零售户下发清除烟草广告的通知。凡是关于店招、门头、门柱含有烟草制品或烟草企业名称的,如店名为“名烟”专营店(体验店)、“红塔山”、某某烟酒茶行等名称;门头门柱上含有“云烟、红塔山、玉溪、红塔集团、中国烟草、云南烟草、文山烟草、广南烟草、某某中烟”等名称;店招、门头,门柱含有“烟”字的各类材质提示牌的,必须在11月6日前更换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