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双拥办关于拟推荐命名表彰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拥〔2022〕4号)、《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拥〔2022〕5号)要求,现将经州级初评拟推荐命名表彰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4个)
文山市
西畴县
麻栗坡县
广南县
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6个)
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山艾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砚山县第二小学
中共麻栗坡县董干镇委员会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名)
胡献浩文山州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何昌娥中共砚山县委书记
杜卓春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凡对拟推荐上报的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0876—2136596
电子邮箱:479337204@qq.com
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7号(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63099
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