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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保供预案

(2020年8月24日文商发〔2020〕49号公布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0-08-24 16:2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省商务厅的相关部署要求,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确保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结合我州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以下简称市场供应不足),是指市场肉类、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导致较大范围内价格过度上涨(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90%以上)或商品断档、脱销的状态。  

本预案所称的成品油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是指社会加油站大面积关停,中石化、中石油所属加油站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加油站出现柴油或汽油断档脱销24小时以上,或部分区域成品油零售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抢购、秩序混乱等)情况持续一天以上。  

二、建立应急处置指挥体系  

州商务局成立由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局各有关科室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设10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1),负责对全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各县(市)工信商务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的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  

各级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本级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本级有关部门、应急保供企业、周边地区及境外有关企业组织货源,指挥调运商品,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及报告工作情况,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供应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为“指挥部”。  

三、应急处置措施与程序  

(一)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到市场出现供应不足或短缺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2.启动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应急日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和舆论导向。  

3.指导和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及中石油、中石化公司组织货源,通过企业供应链采购、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4.开展紧缺物资先州内后州外的调运,进行异地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余缺调剂;在国内调运无法满足市场供应需求时,组织从境外调运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供应市场。  

5.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运输保障,广泛动员物流企业,调配组织运输车辆,疏通物流阻塞节点,协调解决物流仓储、配送问题。  

6.组织协调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投放中央储备物资。  

7.必要时组织和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及加油站定时、限量销售。  

8.维护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哄抬物价、抢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应急处置程序  

监测到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调查核实、确证为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本级指挥部机构及人员迅速到位→24小时内组织货源实施调运→组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恢复正常→后市预测及工作总结。  

四、应急处置制度保障  

(一)分级控制和管理制度  

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三级:一级是指全州范围内(3个以上县<市>)的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二级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市)的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三级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市)较大范围内的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  

在县(市)级区域内发生二、三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由县(市)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并在1个小时内将具体情况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指挥部;在县(市)范围内发生一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由州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在30分钟内向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指挥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在全州范围内发生一、二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由州级指挥部按本预案及时处置,并在25分钟内向州人民政府及省商务厅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  

(二)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日报制度  

按《文山州商务部门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见附件2)相关要求,启动并持续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根据市场保供工作实际需求增加代表性强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指导督促样本企业按时按质报送市场运行情况。  

(三)县(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日报告制度  

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即时联系机制(如微信群等),各县(市)每日将生活必需品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如断档、脱销、抢购)或苗头性问题(如空架、空柜)、采取的措施、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报州商务局。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出现集中抢购、断档脱销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送州商务局。  

(四)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况调度制度  

根据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保供需要,按日、周等频次对辖区内限额以上的百货店、商场、超市、成品油流通等零售、批发企业及应急保供企业开展全覆盖调查摸排,统计企业粮油肉菜、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的销售、库存等情况。  

(五)应急保供企业联系制度  

开展对应急调运中心、应急调运库、应急调运点的联系与检查,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及企业经营情况,巩固和新增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将生活必需品生产、批发、零售以及仓储物流企业纳入应急保供企业名单,形成完善应急保供体系,确保应急保供企业有库存、能调运、供得上。  

(六)市场定期巡查制度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实地检查、网络连线等方式,对当地商场、超市、百货店、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等定期开展巡查,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第一手情况。  

(七)预测预警预报制度  

通过加强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监测、定期市场巡查等措施,及时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市场走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某个生活必需品单品连续3日销量为正常情况的2倍以上时(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除外),应及时预警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八)联保联供制度  

完善市场联保联供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以及周边地州的协调配合,充分掌握当地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的生产、库存等情况,及时协调相关物资货源;加强与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物流通畅。  

(九)储备投放制度  

通过市场化运作调运方式无法满足市场消费需求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投放县、州(市)级政府相应物资储备增加供应,本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投放省、国家物资储备。  

(十)信息发布制度  

积极宣传商务部门采取的市场保供举措,及时发布市场运行监测情况,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防止信息不对称、发布不及时造成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  

五、应急处置目标  

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已恢复供应,妨碍后续供应的因素已基本消除,市场供应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各级应急处置目标争取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县(市)级区域内发生二、三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24小时内;县(市)发生一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36小时内;全州发生二级市场供应不足或短缺48小时内,全州发生一级市场供应不足范围较广时可适当延长。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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