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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0-08-26 10:30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云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山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州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因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依据有关对应专项应急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有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启动事故预警机制,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较大、一般电力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企业和全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文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文山州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发电厂厂用电源、重要变电站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5事件分级

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规定的最低一级电力安全事故(即一般电力安全事故)为基准,按照社会影响大小、分层分级原则进行识别(下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    

1.5.1“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其他设区的市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适用本预案)。    

1.5.2“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适用于本预案)。    

1.5.3“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适用于本预案)。    

1.5.4“县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县级市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适用于本预案)。    

1.6分级管理    

事件分级管理为Ⅰ、Ⅱ级红色、橙色预警。    

1.6.1Ⅰ级大面积停电事故事件    

以下条件之一:文山州减供负荷20%以上,或30%以上用户停电;文山市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用户停电;50%以上重要用户停电。    

达到Ⅰ级电力事故条件,省政府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有关注,由州应急办牵头开展应急处置。    

1.6.2Ⅱ级大面积停电事故事件    

以下条件之一:文山州减供负荷15%—20%,或15%—30%用户停电;文山市减供负荷25%—40%,或30%—50%用户停电;30%—50%重要用户停电。    

达到Ⅱ级电力事故条件的60%左右,州政府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关注,由发生停电事件的市、县应急办牵头开展应急处置,将处置全过程报州应急办。    

1.6.3Ⅲ级大面积停电事故事件    

以下条件之一:文山州减供负荷5%—15%,或5%—15%用户停电;文山市减供负荷10%—25%。15%—30%用户停电;15%-30%重要用户停电。    

达到Ⅲ级电力事故条件的30%左右,发生停电事件的各市、县关注,由电网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处置全过程报州、市、县应急办。    

各县(市)要承接制定本地区的大面积停电标准。    

2.组织体系

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文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应急指挥部),作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州应急指挥部、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组成。    

2.1州应急指挥部

2.1.1州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工信委主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局长、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安监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广电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中国电信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军分区、武警文山州支队、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2.1.2州应急指挥部职责    

决定一般及较大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设专家组。    

2.1.3州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州工信委:负责州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协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州发改委: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审批或转报。    

州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各县(市)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州财政局:负责应由州级财政承担的州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并及时拨付到位。    

州安监局: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监督各县(市)、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以及相关人员的运输和城市公交客运交通保障。    

州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等有关方面应急处置工作。    

州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各大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和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及伤员救治工作。    

州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州水务局:组织做好停电期间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州商务局: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并会工商、质监、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负责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电信公司文山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分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监督各级学校紧急停电预案的编制及落实;组织做好学校秩序维护和学生疏导等工作。    

州旅游局:负责监督各宾馆紧急停电预案的编制及落实;组织做好相关场所的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    

文山军分区及武警文山州支队:负责组织协调驻文部队、武警部队和支援民兵预备役部队事故抢险救灾,做好消防工作。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电网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电网应急处置工作。    

2.2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州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工信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局长、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州工信委分管电力的副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是:承担州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执行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和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健全全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组建专家组。    

2.3专家组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家组。    

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州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工作建议。    

2.4其他应急组织和单位

2.4.1文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文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作为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电力系统电网事故处置的指挥员。其主要职责是: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置,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扩大;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电网恢复情况向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领导汇报。    

2.4.2各县(市)政府    

各县(市)政府应成立县(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执行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负责督促、指导和配合本区域内大面积停电状态下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4.3电力企业    

负责本企业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4重要电力用户    

根据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特级重要用户应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两路应来自两个不同的上级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一级重要用户应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二级重要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重要电力客户必须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其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用电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开展用电设备各项试验,杜绝人身和重大设备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社会风险两个方面。    

3.1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源    

有关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风险评估,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措施。    

3.1.1电力系统运行风险    

文山州局部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单线单变、同杆双回线路发生故障时,可能引发局部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自然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我州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重要电力设施设备损坏,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山火:我州森林覆盖面积大,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容易导致输电线路跳闸、变电站失压、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极易造成电力设施设备故障或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雨雪冰冻灾害:冬、春季易发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导致输电线路倒杆、断线,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2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影响    

3.2.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一般包括: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通信指挥受较大制约,行政效率低;安保系统可能受影响。  

3.2.2社会治安:城区大面积停电1天以上,公众承受能力下降,情绪恶化,可能导致民众恐慌和聚集,容易引发矛盾恶化冲突;城区照明系统失效、安保系统受影响,盗窃、抢劫等治安问题可能增多;可能出现哄抢生活必需品等群体性治安事件。    

3.2.3通信:通信枢纽机房运行可能受影响,大部分基站停电,自备电源失电后,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严重影响公众的信息沟通,也给应急指挥工作带来不便。    

3.2.4供水、供气: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供气受到严重影响,市民一日三餐等正常生活难以保障,民众情绪可能失控。    

3.2.5排水、排污:城市排水、排污可能因自备应急能力不足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等;市民因抽水马桶不能使用,可能导致公共厕所不能满足需求,城市卫生状况可能恶化。    

3.3.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需要电力降温减压或通风排气的高危企业因停电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3.2.7医疗卫生: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医院结账系统、医保系统、售药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冷藏的药品、疫苗、生物标本、生物制品等受到影响;因为地面交通拥堵、用电设备器械不能使用等原因,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效率可能降低。    

3.2.8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可能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隧道、桥梁等重要设施的监控、照明、通风、指示灯机电系统停止工作,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甚至中断;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应急救援救护难以及时抵达。    

3.2.9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旅客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2.10民航:大量旅客滞留机场,旅客因航班晚点易与机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2.11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用户和有关电力企业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3.2.12.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方便食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3.2.13公安消防:电梯里大量人员被困;大型商场、电影院等可能引发挤压踩踏;以电力驱动的降温降压设备失效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等衍生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繁重。    

3.2.14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业务受限;安保系统可能受影响。    

3.2.15商业运营:大型商场停止营业;可能出现瓶装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抢购潮。    

3.2.16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3.2.17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3.2.18旅游行业:旅游热点游客的吃住行出现困难,需要提供相应帮助。    

特殊地区、特殊时间节点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会加剧社会影响,需要特别重视。    

4.预防预警

4.1监控和预防    

4.1.1加强对文山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完善和处理。    

4.1.2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供电企业和电厂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电网事故扩大化。    

4.1.3供电企业和电厂应制定严密完善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电网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4.1.4落实特殊时期实施限电方案。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4.1.5防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应及时排查和制止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4.2预警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电网事故,影响电网正常运行,影响电力行业员工正常作业,应进行大面积停电预警,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准备和有序用电工作。依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Ⅰ级、Ⅱ级,分别用红色、橙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4.2.1较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在网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构成红色预警。    

4.2.2一般电力安全事故在网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构成橙色预警。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网企业应立即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向受影响区域县(市)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通知相关县(市)和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州人民政府要在2小时30分钟内向省政府报告。    

5.2事件报告

5.2.1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故,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应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5.2.2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文山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建议。对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通报州新闻办。州政府接到报告后,州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立即召集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同时宣布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5.3信息发布

5.3.1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故,文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州宣传部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5.3.2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5.4应急处置

5.4.1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在特别紧急情况下,文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事故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事故区电网正常供电。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文山地调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在电网恢复过程中,文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指挥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镇、高危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②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③各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④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⑤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2)发生电网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大面积停电后,州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指挥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资;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①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危化企业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②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③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  

④州工信委、州商务局等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5.5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州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结束。    

5.5.1文山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5.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负荷恢复90%以上;    

5.5.3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5.5.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6.后期处理

6.1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规定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6.2总结评估

电力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安全等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地区,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及时向州政府上报评估报告。    

6.3补偿理赔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做好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6.4恢复重建    

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时间,州、县(市)两级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有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政府应当按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专家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研究,加大电网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健全电网安全应急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2装备保障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装备,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调用制度,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7.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抢修维护、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4其他保障

社会各应急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8.2演练

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或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多部门协同处置能力。    

8.3责任与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

9.1.1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9.1.2本预案中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本州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环境污染、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发文确认的用电场所。    

9.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批准印发的《文山州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文政办发〔2014〕7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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