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展规划 > 正文

文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十三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2017-07-17 17:01  来源: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我州自主商标品牌的规模和影响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州商标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商标发展背景、现状及薄弱环节

(一)发展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快,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世界经济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彰显企业商誉、维持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利用商标资源,不断提升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州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助推我州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州商标专用权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我州商标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现状    

1979年全国恢复商标注册制度后,当年全州商标有效注册量是3件。到2008年底,经过二十九年的发展,全州商标有效注册量为33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年均增加11.66件,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2009年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以来,全州商标事业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时期,并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州各级工商和市监部门紧紧围绕商标注册申请指导服务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全州商标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成效凸显。    

一是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大幅提升。截止2015年,全州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由2010年末的717件增加到3312件,超出“十二五”1200件计划数21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2010年末的1件增加到6件,超出“十二五”4件计划数2件。    

二是注册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5年,全州驰名商标从无到有,总量达到了3件,填补了我州驰名商标空白;云南省著名商标总量由2010年的28件增加到60件,超出“十二五”50件计划数10件。  

三是2013年启动了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山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截止2015年,全州知名商标认定总数达到88件,实现了“十二五”确定的启动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并认定知名商标20件以上的目标。    

四是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进一步畅通,商标侵权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强化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五是商标法律法规普及面不断拓宽,全社会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全州商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三)薄弱环节    

“十二五”期间,虽然全州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州商标品牌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是商标品牌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增强。一部分市场主体商标注册保护和品牌创建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公众保护和尊重商标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产品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市场主体商标运作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州市场主体通过商标品牌提升经济效益的水平较低;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稀缺;地理标志商标对特色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未充分体现;商标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投融资等拓展有限。    

三是商标保护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商标侵权行为呈现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予以商标执法保护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工作,把加强品牌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新形势下各级工商和市监部门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是商标战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二、“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职能转变新形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升文山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方针;着力构建和完善“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服务文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发展。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发挥商标品牌对创新、创造的促进作用,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能力。遵循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建设法制诚信社会的内在要求,不断完善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的工作制度。    

2.坚持放管结合。与商事制度改革和商标局商标注册便利化相融合,加大放管结合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用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厘清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营造适合商标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4.坚持品牌引领。鼓励和支持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推动商标工作重心由注重商标数量向注重品牌打造转变,以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地区竞争力,推动“文山产品”向“文山品牌”转变。    

(三)发展目标    

1.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进一步夯实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基础,全州有效注册商标由2015年的3312件发展达到5500件以上;中期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州有效注册商标发展达到4312件以上。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到2020年,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件以上,由2015年的6件发展达到7件以上。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州马德里体系商标注册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2.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全面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进一步畅通。以保护市场高知名度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3.商标管理运用能力有效提升。全州市场主体管理和运用商标品牌的能力逐步提升,商标品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价值逐步显现。    

4.商标品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知识进一步普及,企业创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三、“十三五”商标品牌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    

1.努力引导中小企业培育自主商标。支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注册培育自主商标。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等环节的指导和服务,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使用,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2.加大农产品商标培育力度。深入挖掘全州各地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支持和帮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和品牌农产品对地方农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3.积极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以打造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为目标,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引导制造业企业制定和完善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使用管理制度,鼓励重点产业创建自主品牌。    

4.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商标品牌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州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扶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标培育和品牌建设。引导传统服务业企业通过商标授权许可,实施品牌连锁经营,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引导新兴服务业企业增强商标意识,积极注册商标,有效运用商标,打造服务品牌。    

5.深入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进一步落实“三书一卡”制度,拓宽商标法律告知书、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和商标管理跟踪服务联系卡的发放层面,并加强发放后反馈信息的收集和跟踪服务;继续做实“两清”、“两本帐”工作,各基层市监所(分局)在自己的监管责任辖区内,摸清各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情况和商标侵权状况,切实建立《注册商标台帐》和《拟培育发展商标台帐》。    

引导企业正确注册商标、合法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有条件的县(市)要推动成立品牌指导站,提供商标品牌指导服务。扶持“一企一标”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扶持“一乡一品”建设,鼓励每个乡镇有一件以上涉农商标。    

(二)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水平和服务能力    

1.加强商标品牌的管理运用指导。改变商标“重注册、轻运用”的现象,加强对企业规范商标使用和品牌培育方面指导。推动商标向品牌转变,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品牌提升融合发展之路。    

2.推进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支持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鼓励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用活无形资产,解决融资难题,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    

3.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有效运用。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指导,积极引导注册并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各县(市)依托本辖区地理标志资源,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规划和注册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标识使用。    

4.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引导代理行业良性竞争。全面培育和指导提升我州商标代理企业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商标代理企业监管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制定完善服务标准等自律管理制度,促进我州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    

1.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执法力度。以保护高知名度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加强商标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各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密切执法区域协作和部门协作,积极查办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    

2.推进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制度要求,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依法向社会公开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    

3.建立完善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基层日常市场巡查监管与各类专项行动相融合,提升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效能,形成以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共治格局。    

(四)加强商标管理人才培养    

1.重视商标执法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县(市)“三合一”市场监管机构的合并调整,加强基层一线商标行政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州、县(市)两级商标监管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商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支持企业商标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各类面向企业开展的商标品牌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创建能力和商标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支持企业引进知识产权管理和品牌运作方面的专门人才,有效发挥专业人才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各级工商和市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商标品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各县(市)市监部门要积极服务本地区的品牌打造和形象提升,认真出谋划策,防止区域品牌被他人抢注为商标。同时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确保在商标品牌战略政策制定、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等方面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强化督促检查。适时依照省工商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各项要求,明确各县(市)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各单位在推进商标注册申请、指导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案件查办、双打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以及其他单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和综合督察。    

(三)重视舆论宣传。有效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商标品牌的日常宣传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重点宣传,树立以品牌促发展的社会意识。增强普法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主动性,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道德观念。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品牌消费理念,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和行为,营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良好社会氛围。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