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是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根据州委州政府“十三五”发展战略部署,结合实际编制。主要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应对复杂局面,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这五年是我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十二五”的辉煌成就,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全州城镇人口133万,城镇化率37.2%,比“十一五”末增长了9.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由“十一五”末的99万人增加到133万人,净增34万人。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中等城市(文山市)1个,初步形成以文山市为中心,以其他县城为骨干的城镇体系框架。全州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等级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总体处于稳步上升阶段。
二是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编制完成了《文山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文砚丘平”城镇群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县(市)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各类园区规划编制或修改工作全面推进。全州八县(市)《县(市)域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和12个省级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审批,完成县(市)政府所在地以外的94个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编制完成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1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和13423个村庄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达到了全覆盖。制定实施了《文山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文山州城镇规划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管理。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推进城市近期建设地区控详规100%覆盖。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得到加强,规划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传统村落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入持续加大。全州建设领域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515.4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同比增长115.6%。2015年,城镇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5平方米;城镇供水普及率99 %、污水处理率88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8%,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加5 %、5%、10%、3%。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城镇功能、城市品位大幅提升,市容景观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州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个,全国重点镇14个,省级特色小镇12个,省级宜居小城镇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4个,省级宜居村庄1个,州级传统村落123个。
四是城乡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州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到2015年底,全州共投资101.3亿元,建成廉租房9702套、公租房17832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7933户,改造农村危房13.9万户,受益人口约73万人,城乡居民住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村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实施“美丽乡村专项活动”, 每年州财政拿出1600万元,县(市)级财政按照不少于1:1配套,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8个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为州级特色示范乡镇。“十二五”期间累计为有关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争取到上级补助资资金共5200万元。全州小城镇道路硬化、给排水、路灯、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镇容镇貌明显改观,小城镇综合承载力明显增强。二是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改善了部分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村民生活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乡村环境面貌正发生深刻变化。三是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率达到37.2%。
六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加速发展。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0.72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544.5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668.01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79.69 %、125.84 %、56.11%,城镇居民居住水平较快提升,住宅综合质量不断提高。2015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9亿元,是2010年的1.25倍,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5.76亿元,占全州GDP10.56%,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9.12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51倍,年均增长16.8%。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支持引导房地产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和价格基本稳定。狠抓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得到有效提升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监理和施工图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工程监督覆盖率100 %,工程验收备案率100 %。
七是建筑节能和治污减排加快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的突破,建筑节能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治污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8%,比“十一五”末期增加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比“十一五”末期增加10 %。
八是行业精神文明、法制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新颁布实施《文山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建设行政法规。不断推进投资体制、管理机制和服务创新,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共培训领导干部108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657人。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城建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城镇化整体水平不高,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性障碍仍较突出;住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思路、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云南省“桥头堡”建设战略深入推进和我州“新高地”建设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文山城镇化将进入加快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这一时期,是我州城镇吸纳人口、承接产业、集聚资源、活跃市场等功能全面提升的时期,是城镇承载能力供需矛盾加剧的凸显期,也是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加快发展、建设领域加速转型、公共服务加速提升的关键时期。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州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 ”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坚持“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方向,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2.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城乡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引导农村地区共享城市文明。
3.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把城乡建设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建设绿色低碳城镇。
4.坚持规划引导,集约发展。按照“ ”发展战略总体部署,科学规划城镇和空间布局,加快发展城市集群和沿交通干线城镇带,构建结构有序、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
5.坚持市场主导,跨越发展。抢抓机遇,以增强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建筑、勘察设计、房地产等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建设与产业协调互动发展。
6.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集聚。推进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把文山打造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等重要战略目标及重大机遇,在绿色发展上下功夫,在新型城镇化和“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上作文章,在城乡建设机制上求突破,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力争在实施“城镇富州”战略上有更大突破,力争到2020年,形成以“一核、一区、三组、一带、六廊”为主体构架的全州城镇总体结构。建立健全城镇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各城镇群内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各级城市(镇)发展,做大文砚丘平城市群,做强文砚中心城市,做精县城,做特小城镇,做美乡村,促进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各展特色、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四)主要目标
1.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全州城乡规划实现全覆盖,城镇化水平达45%左右。
2.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把文山市、“文砚丘平”城市群和“文砚”同城化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集中精力建设94个美丽乡镇,打造15个宜居村庄。
3.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新跨越。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住房保障覆盖面力争达到城镇总户数的25 %以上。筹建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5万套(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8万户。
4.加大投入,实现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新跨越。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达900亿元,比“十二五”净增400亿元。新增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00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新增垃圾中转站8座;新增水冲式公厕40座。基本普及城市管道燃气,积极引入使用天然气,燃气普及率达到95%;投资50亿元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95%;创建节水型城市达20%以上;新增道路面积30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1个、国家级文明城市1个、省级园林县城(城市)5个;力争实施9个人防地下基本指挥所、8个机动指挥所、9个后方疏散基地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等人防设施建设。
5.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探索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镇发展模式,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乡(镇)污水处理率达50%,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垃圾处理率达90%;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能耗显著降低。
6.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0亿元,从业人数达7.9万人;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10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率达100 %,全州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基本建成并初步实现无纸化招投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面达到100 %,工程监理率达100 %。完成房地产开发总投资550亿元,商品房屋面积2500万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 %。
7.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和手段,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城市),提高宜居宜业的水平。
8.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
“十三五”时期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属 性 |
保障性住房建设 |
1 |
筹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五年累计) |
万套 |
6.5 |
约束性 |
2 |
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15 |
约束性 |
3 |
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五年累计) |
万户 |
38 |
约束性 |
城镇建设 |
4 |
城镇化率 |
% |
45%左右 |
预期性 |
5 |
城镇人均道路面积 |
平方米 |
15 |
预期性 |
6 |
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 |
亿元 |
900 |
预期性 |
6 |
城镇用水普及率 |
% |
100 |
预期性 |
7 |
城镇燃气普及率 |
% |
95 |
预期性 |
8 |
城镇绿化覆盖率 |
% |
32 |
预期性 |
9 |
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五年累计) |
个 |
17 |
约束性 |
10 |
推进特色镇建设(五年累计) |
个 |
40 |
约束性 |
11 |
建设宜居村庄试点(五年累计) |
个 |
15 |
约束性 |
建筑业 |
12 |
建筑业年总产值(五年累计) |
亿元 |
500 |
预期性 |
13 |
工程监督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14 |
工程竣工备案率 |
% |
100 |
约束性 |
房地产业 |
15 |
房地产开发投资(五年累计) |
亿元 |
550 |
预期性 |
16 |
城镇商品房竣工面积(五年累计) |
万平方米 |
2500 |
预期性 |
节能减排 |
17 |
新增建筑节能量(五年累计) |
万吨标煤 |
0.54 |
约束性 |
18 |
发展绿色建筑(五年累计) |
万平方米 |
60 |
预期性 |
19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五年累计) |
万平方米 |
800 |
预期性 |
2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 |
预期性 |
21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8 |
预期性 |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突破性发展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按照《文山州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一核一区三组一带六廊”(一核:以文山为主,砚山为辅构成州域发展核心。一区:积极推进文砚同城化发展,加速构建“文砚丘平”城镇密集区,成为全州城镇化布局的主体形态。三组:以富宁和八宝,广南和坝美,马关、麻栗坡和兴街发展的三个城镇组团,构成全州城镇化布局的次要形态。一带:依托全省沿边交通基础设施,形成田蓬、董干、杨万、天保、猛硐、都龙等连为一体的沿边开放城镇带。六廊:以“文砚丘平”城镇密集区为中心,向外发散的文山—昆明、文山—丘北—曲靖、文山—马塘—蒙自、文山—富宁—广西、文山—马关—河口—越南、文山—麻栗坡—越南六条经济走廊形成的城镇发展带。)城镇化发展战略,以“文砚丘平”城镇密集区为主体形态,强化文山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突出重点,梯级推进,构建以州府所在地为核心,以城市群、城镇群和县城为支撑,以乡镇为纽带,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
2.加强城镇化区域协调和规划指导。深化和实施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协同发展,以《文山州新型城镇化规划》为依据,重点做好“文砚”同城化规划、“马麻兴”、“富八”等区域城镇群规划,加快实施“文砚丘平”城市群规划,促进城市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整体竞争力。建立健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指导作用。明确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城镇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落实空间分区开发管治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文山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强化部门责任分工的落实,增强工作合力,严格考核机制,保障新型城镇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文山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改进城乡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加强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业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做好“多规合一”工作,确保规划的协调性和一致性。编制和完善区域城镇(村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八个层次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突出村镇规划编制重点,以县域为单元,合理布局小城镇和村庄,科学确定等级和规模结构,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宜居乡镇”、“宜居村庄”示范项目、中心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外观造型和施工设计。
4.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机制,严格“八线”管控(黄线管城、蓝线管水、绿线管林、褐线管田、灰线管工、黑线管灾、红线管路、紫线管古),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强化规划区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严格控制个人新建房屋审批。建立健全乡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制止破坏青山绿水、盲目大拆大建、肆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行为,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逐步推进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监管。科学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明确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名城名镇(村)、传统村落申报和命名工作,实行挂牌保护和动态监管。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划定核心景区、景区范围和一定规模的保护地带。完善监管机制,对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工作实施动态监测,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注重村镇风貌控制和村镇建房行政许可实施: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严格保护村镇传统风貌、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名胜古迹。认真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严格按规划予以实施,稳妥做好传统村落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及民居建设,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传统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民居;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户房屋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全面施行村镇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与“三权三证”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同步进行。
(二)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1.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中央和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部署,多措并举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拓宽资金、土地筹集渠道,增加政府投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2150套,进一步增强政府的保障能力;在筹集方式上,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措施上,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政策法规体系,制订出台《文山州住房保障条例》,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组织、政策保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突出质量和准入退出管理,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最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切实打造放心工程、优质工程;健全和完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审核流程,创新审核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2.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为,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的政策,积极推动全州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规划期内完成改造棚户区16241户。把握好城市建设需要的原则,把棚户区改造落实到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上;突出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消防安全隐患大、建成年代久等重点区域的改造,以中心商务区、入城沿线和主干道两侧为重点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握合法合规的原则,遵照群众意愿,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以积极的态度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为项目建设解决实际困难。
3.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为抓手,稳步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在搞好规划的同时,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置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积极稳妥推进整村迁建和村庄整合,引导农民进镇、进城居住,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居住条件。
4.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提高对商品房项目跟踪服务质量,快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搭建以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为主的商品住房销售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多渠道交易信息互通,促进销售。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做好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合理抑制房价发生过大波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逐步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5.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专项规划,做好年度计划分解工作,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动银政银企合作,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渠道畅通、支持有力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融资新机制。
(三)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达到新水平
1.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强以主干道、出口路、连接线、过街通道等为主的城市综合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城市交通整体效能。加快推进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改造旧城道路,拓宽升级城郊结合部道路,旧城区全部主干道和90%以上的次干道实现黑色化,城市(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15平方米。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市路灯、景观灯具改造和公共停车位建设。
2.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以水厂净水工艺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备用水源建设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水厂和管网新改建工作,推进中小城市供排水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提高城市制水、供水能力,确保城市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规定的106项指标要求,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达99%。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全州新增国家监测网成员资格城市1个,所有县市获得省网监测成员资格,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3.加快发展城市燃气。以中缅管线玉溪支线建设为依托,逐步形成以红河—文山支线管输来气为主、地下储气库及液化天然气储备库供应安全体系。完善州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加强州内支干线、支线管道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强需求管理,优化用气结构。全州天然气年供应量不低于500万立方米,城市(县城)以上燃气普及率平均达80%。
4.加强城市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适度提高城市排涝设计标准,结合旧城道路改造和新区道路建设,加强城市排水管渠和排涝设施建设,搞好排涝设施检修和加固,提高城市排涝能力。建立健全城镇防灾减灾体系和供水供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提高应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5.加快城镇园林绿化步伐。科学编制城市绿地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和绿线管制规划,构建城镇整体绿色生态网络,逐步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对已规划和建成的绿地全部实现绿线控制管理。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和河岸、湖岸的绿化建设。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镇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大力实施村镇示范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本着量力而行、适当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镇延伸,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城乡共享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参与各类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带动、政策驱动,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配置,推动全州新农村建设由点及面向纵深发展。
2.支持中心镇、特色镇快速发展。重点中心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使其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副中心。结合国家重点镇、云南名镇、省级特色小镇、州级特色示范乡镇、省级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美丽宜居小镇、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等创建为契机,选择部分镇区户籍人口在3万人以上建制镇,统筹考虑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人口合理集聚、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等要素,探索现代农业型、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边境口岸型、生态园林型等小城镇综合体建设模式。按照“十个一工程”(即建有一个合理的道路网体系、建有一个集中发展的产业聚集区、建有一个建筑风格相对统一的镇区、建有一个管网配套的供水厂、建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建有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有一个综合市场、建有一个文化广场公园绿地、建有一个规范公交车站和停车场、建有一个规范的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着重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小城镇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大社会融资力度,推动小城镇产城互动。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镇”, 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
3.围绕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在做好村庄规划修编的基础上,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抓村镇风貌管控为重点,以城镇周边、主要河流、交通沿线及风景名胜区村镇为重点,强力整治农村垃圾污染,着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积极创造清洁卫生的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我州“三农”大发展。通过集中、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逐步建立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处置的长效机制,解决垃圾围镇围村围房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逐年提高,城镇周边、主要河流、交通沿线及风景名胜区村镇基本消除垃圾污染,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州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长期治理。
(五)深入开展建筑节能与治污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
1.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确保县级以上城市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全面执行节能标准。建立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研发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及地源热泵技术建筑一体化与规模化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识,加快建设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培育建筑节能市场,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具有自保温性能的新墙材,积极推动新墙材示范基地建设。
2.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重点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州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城市(县城)达到88%,重点镇达到60%以上。以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步伐;妥善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以上;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建成设施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费特别是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优先建设生态敏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3.加快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合理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在州府所在地城市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30%的县城初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30%。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监管和环保工作。
4.大力建设“两型”城镇。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发展道路,提高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探索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两型”城镇发展模式,建设园林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统筹规划城市地上与地下空间,加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浅层空间,加快实施“海绵型”城市建设,逐步扩大城市空间容量和功能效益。推动“两型”城镇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以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建设为重点,开展技术创新,发展新型建材、绿色建造、城市固废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等技术,提升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
(六)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
1.着力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总分包比例协调的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行业生产的协作化和专业化水平。支持外来在文建筑企业与本地企业实施战略联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境外市场。扶持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化及其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提高施工现场装配能力和机械化生产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工程标准体系,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大力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加强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电子商务、现代网络技术的应用水平。
2.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发布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3.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建设监理制度,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和推行建设工程优质优价激励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对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支持和鼓励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4.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5.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激情。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6.加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贯彻落实抗震防灾政策法规,组织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加强项目管理,搞好重点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和城市避震疏散场地建设;做好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开展全州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加强新建工程、村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加大农村民居通用图集推广力度,通过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发放挂历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抗震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计与建造,提高农村房屋抗震防灾能力。
(七)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有序发展房地产业。优化结构,改善供应,规范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住宅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完善住宅供应结构,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有序发展商业、旅游和地方民族特色地产,在城市中心城区加快发展商业地产项目,为现代商务和专业服务提供载体;引进专业性强的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工业园区,提升工业地产开发经营水平。积极推进中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发展,引导进城农民合理扩大住房消费。
2.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完善住房二、三级市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和信息披露。推动城镇房屋征收拆迁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征收拆迁审批程序,积极做好拆迁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3.提升住房品质和宜居水平。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建立多层次新建住宅性能认定体系,提高住宅性能和质量水平,推广节能、低碳、省地、环保型住宅。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研究制定成品住宅建设标准。加大对既有住宅区更新改造力度,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实施既有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逐步实现城市既有住宅区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4.大力推行物业服务。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提高物业服务社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以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推行物业服务社会化步伐。改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大力开展物业服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加强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以服务居民为宗旨,以强化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大力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到2015年全州50%以上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城镇小区达到创建标准、到2018年全州75%以上达到创建标准、到2020年力争全州100%达到创建标准。
(八)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建设和谐文明城市
1.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架构,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城区、街道、社区自治管理,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和落实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基础管理能力,促进和谐文明城市建设。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目标,在州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扩大数字城管应用范围,逐步向地下管线、城市安全等领域延伸,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运行安全水平。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拆除各类乱搭乱建和有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筑物,规范各类广告牌管理,重点改善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和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市场化改革,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加强城管执法体系建设。坚持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制度化,努力形成法制健全、体制顺畅、机制有效、运行规范的城管执法体系。大力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增强执法保障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管理严格、保障有力、为民服务的城管执法队伍。
4.提高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工作效能。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落实稽查工作责任,加强案件稽查和专项检查(巡查),实现关口前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5.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构建城乡建设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加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渠道畅通的投融资体制。继续做好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投入的争取工作,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引导和激励作用,研究设立污水处理、建筑节能专项基金。鼓励国家各类资金投入在县级捆绑统一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乡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推动城镇建设与住房保障金融创新,探索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动银政、银企合作,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住房保障和城建项目的贷款。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
(二)创新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城乡一体、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探索研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公众监督及备案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完善建设科技支撑体系。统筹科技与建设事业发展,整合建设领域科技力量,科学配置科技资源,提高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立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依法行政。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职能、项目、人员集中)要求,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廉政准则》,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文明系统、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加强文明示范点的创建和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拓展“四亮四评四创”和“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继续组织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和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发挥行业工会、协会组织作用,开展和谐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建设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认真组织编制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惠民工程。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规划衔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