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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11-22 18:01  来源: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法治文山、平安文山建设等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文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三个定位”的要求,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文山提出建设“三个示范区”的新定位和文山“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到2025年,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普法重点内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行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中国之治”制度基础。以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全媒体、创作公益广告、编制通俗读物、组织知识竞赛、建设主题公园和主题长廊、院坝等为宣传载体,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阐释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加强党内法规宣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党员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和推动文山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建设有关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监督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奠定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   

(五)加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平安文山建设、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需要,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国(边)境管理、刑事、治安、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反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边境治理能力。   

(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文山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点加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巩固提升我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落实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奠定基础。   

(八)加强乡村振兴战略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文山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把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防治、农业灾害防治,以及与三七品牌发展和高端稻谷基地、有机蔬菜基地、道地药材基地、辣椒基地、肉牛基地等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推动农业产业依法有序发展。加大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山水田园乡村旅游发展。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继续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形式,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中体现法治思想,积极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要求,创造条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考试,科学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20%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   

(三)重视法治校园建设。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期间,完成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轮训工作。组织开展“百团进千校、普法大宣讲”、“学宪法讲宪法”等形式为载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在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法治知识,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各级公安、司法、教育、基层组织等单位要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重点对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普及,维护好青少年权益,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四)加强农村群众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以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为主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注重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乡贤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农村、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推动全州各地区结合民族语言文化特点,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双语普法”优势,鼓励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采取“普法大喇叭”、编排法治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   

(五)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管理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教育,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职业操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外出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积极关注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访人等群体利益,引导运用法律依法维护权益。   

五、加强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强边固防示范村建设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推进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和边防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在县(市)有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村(社区)有法治文化设施、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推动每年申报命名一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   

(二)注重法治文化保护和传承。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山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建立文山法治文化精品资料库。加强对州内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注重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利用文山楚图南故居、王有德故居、柯仲平纪念馆、麻栗坡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文化故事。   

(三)强化国际法治交流合作。依托中国文山州人民政府和越南河江省人民委员会2021—2025年合作规划,借助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等展会平台,主动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发挥法治作用。在开展中越双边商贸合作、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方面加强会谈会晤,促进域内司法、执法部门间互动交流和对话合作,传播中国法治声音,树立法治中国形象。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建立一批学法中心户、学法示范户。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4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到2025年全州建成100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再争创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实现全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配备和轮训工作全覆盖。探索完善职能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家庭共同参与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关爱、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防范整治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突出问题,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三)深化依法治企。行业管理服务部门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全流程、各环节体现法治精神,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化依法治边。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强边依法固防”、“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建设边境普法宣传长廊,加强引导边民依法有序生产生活,筑牢边疆群众“扎根边疆、心向中央”的国家情怀。持续加强与越南双边司法行政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深化双方边境普法宣传、纠纷调处协作、法律服务协作,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边防稳固和边境安全。   

(五)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网络等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全过程,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严格落实在国家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动州、县(市)两级分别开设一个本地释法栏目,进一步落实法宫、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把“以案释法”作为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二)整合各方力量助力公益普法。加强全州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全州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开启全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探索建立文山普法融媒体合作平台,逐步建立文山普法产品数据库,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打造文山数字普法新高地。拓展普法资源传播媒介,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在州一级建立有影响力的普法传播平台,进一步提升“文山普法”品牌的聚合力。加强“学习强国”“云南普法”等APP平台推广运用,拓展法治信息资源共享。   

八、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派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年度普法指标,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年度考核结果所占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分值比例,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运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指导监督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   

九、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全民守法和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文山建设、平安文山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   

(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规划、“三个示范区”建设、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各项普法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协作、检查、考核,推动各项普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工作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5年内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人员开展1次轮训。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落实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州级财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大对边境县普法经费支持。要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普法评估检查。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评估考核体系,202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2025年下半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对评估和验收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由普法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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