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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03-27 17:06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为加快推进文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2024年3月27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2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受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多等因素影响,世界多国森林草原大火巨灾频发,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样面临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叠加的严峻挑战。同时,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一个与新形势、新体制、新要求相协调,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相契合,能够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2022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印发的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里程碑意义,对进一步提升我国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特别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4年1月2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在云南的落地实施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中央有安排、省级有部署、文山见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近年来文山州火险等级高、野外火源难管、边境火灾难控、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挑战的实际,为加快构建文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格局,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文山州森防指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与多年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州森防指成员单位、8个县(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文山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增强文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有关要求。具体而言: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3815”战略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文山州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提出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条是扛牢扛实责任。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责任是确保防灭火工作末端见效的根本保证。提出了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状、清单化明确责任措施,同时“以点带面”,推动防灭火规范化建设。扛牢扛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特别对应急管理部门、林草部门、公安部门和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专业队伍的责任作了具体明确。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要求在林牧区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防灭火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条是健指挥体系。一是健强防灭火指挥体系。明确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各级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二是强化职能作用。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防期应急、林草、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形成工作合力,高位推进防灭火工作。优化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林草、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工作衔接,特别强调要做好边境联防联控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一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推进防火宣传,对宣教手段进行了明确,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健全“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将涉林村委会配置2—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作为硬性要求。防火期严格执行“5个100%”、完善有奖举报、开展计划烧除,要求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火灾复盘、风险普查工作,绘制森林草原风险隐患“一张图”(即在地图上将所有火灾隐患点标出)并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制定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各行业主管部门隐患排查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指挥员作为基层灭火重要力量,将其单独作为一条落实国家“健全指挥体系”的具体举措,明确了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按照《文山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组建州级不少于30人、县级不少于30人、乡(镇)5至1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对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规模进行了明确,对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探索建立森林草原志愿消防员制度,发挥社会扑救力量作用,注重在实战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夯实基础设施。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对“四同步”(在林牧区各类工程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灭火设施)问题进行了强调,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和防护效能。同时,要求各级按规定足额落实县、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配套,储备必要防灭火物资。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平急两用”,加快推进生态防火工程建设。支持将林区公路按行政等级列入公路建设规划,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水平,以国债项目为契机,争取2024年底新建森林防火通道256条1005.4公里,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区域阻隔网密度提高到1.5米/公顷以上。突出科技赋能。一是强化科技支撑。结合实际,对深化引水上山、以水灭火、地空配合、军警民协同处置等重大研究课题进行了明确。提升信息化水平。本着资源共享、节约建设的原则,积极参与国家火灾预防和灭火指挥通信系统建设,提出到2025年底,实现州、县、乡延伸覆盖。加快装备转型升级。对防灭火物资保障、装备配备等进行明确要求,特别指出符合文山实际的“以水灭火”装备配备要求。提高扑救能力。一是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提出到2030年,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国家和地区各类救援力量联训联战机制,重点强调要立足应对大火巨灾和同时应对多场火灾做好各项准备,对物资储备提出具体标准。强化安全扑救理念。要求把“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科学指挥扑救,牢牢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强调做好安全培训、专业指挥。第七条提升依法治火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标准体系。要求制定我州扑火队建设标准、防灭火装备配备标准。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明确要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和基层站所建设。

第三部分是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将组织领导工作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密结合,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大经费投入。对优先保障重点事项进行明确,特别强调要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强化政策支持。对保障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车辆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探索“文山经验”。加强监督考核。要求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起草思路问题。在思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意见》为根本遵循,结合文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本着实用、管用和可操作性起草。

(二)关于队伍建设问题。目前,全州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主要由森林消防队伍和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组成,数量十分有限,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相关规定,2024年2月我州印发了《文山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组建州级不少于30人、县级不少于30人、乡(镇)5至1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通过加强地方专业防灭火力量,将队伍建设与运行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落实队伍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不断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同时,将“强化指挥员队伍建设”单独作为一条落实措施,有利于健全指挥体系。

(三)关于物资储备问题。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文件要求:1.地(市)级物资储备库:全国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市储备500万—1000万元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150万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市级储备库应储备300万元以上的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100万元;2.县级物资储备库:全国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储备200万—500万元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50万元;有防火任务县的储备150万元以上的物资,并依据本地火险形势、物资消耗使用情况和储备年限及时更新。同时按照灭火队伍、装备靠前驻防要求,确保森林火情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扑火物资预置至乡镇、村组一线。

综上,州、县(市)分别按照不少于500万元、200万元的标准储备防扑火物资,乡(镇、街道)、村(组)根据工作需要储备足够的防灭火物资。

四、《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实施方案》对第二、第三部分政策措施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

链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www.ynws.gov.cn/info/5476/317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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