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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09-29 09:01  来源:州政务服务局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州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我州及时启动有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层级涵盖州、县(市)、乡(镇)3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在文山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6项事项,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在文山州实施的4项地方性法规事项,共370项。

(一)承接法律、行政法规。云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计670项,文山州承接366项,涉及29个州直部门和10个中央和省驻文单位。有304项文山州未承接,其中,298项实施层级属于省级、2项属于州级无权限承接,4项文山州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在特定区域实施的事项。

(二)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省级涉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共9项,文山州承接4项。其中,州公安局1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项、州林草局1项。未承接5项,不属文山赋权事项。

三、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级委托的形式,州本级承接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部分省级委托权限。

(二)根据2023年机构调整改革实际,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从住建部门划转至发展改革部门实施,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不变,主管部门更改为州发展改革部门,实施机关更改为人防主管部门。

(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山监管分局无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可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进行审批,对“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进行核准,删除“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事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链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http://www.ynws.gov.cn/info/5476/3133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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