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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解读

2022-03-29 15:21  来源: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一)贯彻上级有关决议、决定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政府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决定,以及由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按照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确定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来制定。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当前,随着我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结合“七城同创”的工作需要,对于城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在规范性制度措施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有必要制定办法措施加以强化管理。同时,户外广告是城市天际线和市容街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和城市文化的有形载体。做好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办法》制定的过程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承办部门,经过调研,组织起草了《办法》初稿,并于2021年9月27日起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12月23日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定《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请示》(文住建请[2021]53号)报请州人民政府对《办法》进行审定,并建议以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2022年1月12日州人民政府作出批复:一是《办法》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二是在《办法》起草审查阶段,因住建部出台了新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后再次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以及法制审查通过后印发实施。为此,2022年1月20日起再次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印发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法制审核等。   

三、《办法》制定的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部门的行业技术标准来制定。同时,还参考、吸收了国内部分地区的经验做法以及全州城乡户外广告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三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制定《办法》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户外广告的定义及设置原则、各级各部门职责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主要明确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  

第三章设置管理。一是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禁止性规定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一般性规定;二是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要求和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条件、设置期限管理进行了明确;三是结合近年来我州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利用临街商铺玻璃幕墙、门面粘贴“大减价”、“大甩卖”等具有诱导性消费、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利用私家车车身粘贴广告长期占用城乡公共停车位进行广告宣传;一店多招、多层设置、重叠设置;沿街、沿路散发以及组织人员巡游进行广告宣传;在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发、乱贴、乱涂、乱挂推销商品和提供服务信息等现象进行规范。  

第四章安全管理。主要是明确了管理部门、户外广告业主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是明确了管理部门、户外广告业主该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的时间和负责解释部门。  

  

链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文解读:《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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