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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11-28 11:43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作出重要指示,要落实林长制度。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2021年9月15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2021年9月26日,州委陈明书记批示要求,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年底前建立文山州林长制责任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州林长制工作全面开展,州林长制办公室结合文山州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中央《意见》及省级《意见》印发后,按照州委、州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州林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林长制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及时起草了《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及时征求了州林草局各科室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于8月17日向8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27家单位开展了第一次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于9月22日印送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级30家单位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针对州级领导担任林长制负责人及州级林长责任区划分等有关内容,州林草局草拟了建议方案,分别征求了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同时,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承办部门合法性审核、承办部门风险评估等程序,起草了政策解读方案、政策解读材料等相关材料,并于于10月8日州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经州政府10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11月2日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州委办公室结合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决议和州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前置审核,出具了《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州林草局认真按照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对《实施方案(送审稿)》及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今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11月23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州委办、州政府办于11月28日印发了《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文办发〔2021〕30号)。    

三、《实施方案》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在全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文山建设成北回归线上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新文山提供支持保障。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7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指出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核心要义: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施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文山建设成北回归线上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新文山。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建立,绿色新文山基本建成。全州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150万亩,营造林12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0%左右,森林蓄积量达7000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4%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以上。到2035年,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绿色新文山全面建成。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8000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90%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以上。

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开展“护绿”行动、守住生态红线实施“增绿”工程、拓展生态空间,提升“管绿”能力、控制生态风险,发展“用绿”产业、促进生态惠民,推进“活绿”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等5项任务,细化为32项具体任务。

部分是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各级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二是明确全州实行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州、县(市)、乡(镇、街道)设立双总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林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是对各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总林长、林长和林长制办公室的职责作出了规定。四是按照行政区划和全覆盖要求划分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州级林长由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分别担任,责任区域以县(市)为单位。五是明确了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等林长制日常运行工作制度机制。

部分是建立考核监督体系。一是全面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督察体系、林长制考核体系、激励问责机制、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州级由州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州人大、政协相关领导担任督察。各县(市)分别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人大、政协相关领导担任督察。乡(镇、街道)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主席团主席担任副总督察。二是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林长制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针对不同责任区域,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森林草原防灭火、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造林种草任务、重大项目、产业发展、林草产值、林草项目资金管理等作为重要指标,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三是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平台、设置林长公示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等各方面监督。

第六部分是建立联动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森林警长工作体系。州级森林警长按州级林长责任区域配备(每个责任区1名),由州级公安机关处级以上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州级林长巡林,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刑事案件的查处、平安林区建设等,推动形成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合力。县(市)、乡(镇、街道)级森林警长参照州级森林警长设立。二是建立州、县(市)二级森林检察官工作体系。州级森林检察官按州级林长责任区域配备(每个责任区1名),由州级检察机关处级以上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州级林长巡林,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查办、涉林草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县(市)级森林检察官参照州级森林检察官设立。三是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森林技术服务体系。州级技术服务人员由州级林草部门按州级林长责任区域配备(每个责任区1名),负责协助州级林长巡林,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造林种草、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技术鉴定、认定等工作。县(市)、乡(镇、街道)级森林技术报务体系参照州级建立。

部分是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全州林长制管理平台,实现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全覆盖应用,切实提高林草治理能力、水平和效能。将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投入机制。

以上内容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省级意见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又突出了我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实际需要和特点,特别是在中央《意见》和省级《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文山实际,创造性的提出一些创新性措施:一是将主要任务细化归纳为开展“护绿”8项行动实施“增绿”10项工程,提升“管绿”8项能力,发展“用绿”“3+8”项产业,推进“活绿”5项改革等具体任务,新增了实施苗木产业化工程,提出要深刻汲取文山市二河沟电站环保问题教训,持续提升环境问题整改能力,切实压紧压实各类环境督察涉林涉草问题整改责任;二是在建立考核监督体系中,除了承接省级《意见》设立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外,为更好的协助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开展工作,新增了州、县级督察,由人大、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同时,在建立责任考核体系中,除承接省级考核指标外,结合工作实际,新增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造林种草任务、重大项目、产业发展、林草产值、林草项目资金管理等考核指标,新明确了领导小组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开展考核工作。三是按国家林草局的要求,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单独新增了建立联动工作体系内容。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林长+警长+检察官+技术员”工作体系,构建起“一森林网格一林长一警长一检察官一技术员一护林员”工作格局。这些创新点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压实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符合我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现实需要。

   

 

   

链接: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904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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