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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21-12-16 12:04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实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对理顺并规范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加快推进全州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107号)要求,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规范化、法律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2021年2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10号),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等七方面划分自然资源领域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明确相应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各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州级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改革精神,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10号),州财政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细致梳理,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政府有效提供自然资源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理顺并规范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加快推进全州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等三个方面,核心是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部分,分别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在中央、省改革方案总体框架下,进一步契合我州实际,突出权责对等,强化改革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自然资源领域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推进绿色文山建设着力打造喀斯特绿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确定财政事权范围。围绕中央、省改革方案,对确定为地方事权进行细化,没有新增事权项目。    

(三)明确责任划分。划分州、县(市)财政事权。中央、省改革方案确定为地方财政事权的,依据外溢性、受益范围、获取信息便利等情况,结合我州现状,将地域性强、直接面向基层、与全州自然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事项,划分州、县(市)财政事权。    

(四)明确配套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稳妥衔接、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州级统筹,属于州级财政事权的,由州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市)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县(市)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县(市)政府因自身财力不足,履行财政事权存在困难的,州级政府通过本级或向上级争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三是推进规范运行。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全面系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相关法规制度,做好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州级及各县(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151号)  

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90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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